請問有經驗的朋友,我前年買了間房子,地下室有權狀登記約120坪,使用用途登記為『商業用』
台電的配電箱設在B1,就在我的房子旁邊,
令人不解的是要到配電箱必須經過我的房子,不要問我為什麼,我也不知道,當時建商就是這樣規劃
我想問的是,台電說因要維護配電箱的原因,要經過我家的部分的空間不可以上鎖
等於我花錢買的房子有一部分要拿出來讓台電進出無阻,換句話說也就是台電配電箱前的空間可供眾
人想進就進,這是什麼道理?
請問台電有權這樣要求嗎?
於法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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