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買房子,已下斡旋(斡旋金額為250萬)房仲跟屋主談價格,斡旋是過年前下的,現已過斡旋時間,後來房仲說屋主想要賣清,要買方簽約為245萬,實際上要付款255萬,請問這種情況是正常的嗎?(這中間房仲用電話聯繫)因中間卡在過年,房仲說等開工後約店裡談,我家人是認為這種情況很奇怪,實際上斡旋多少簽約就簽多少?
坐地起價 看你是否有意願加價?如果沒有 就堅持當初下多少就買多少通常這種狀況就是仲介跟屋主的問題價格相差10萬 所以應該是抓稅費的部分沒談好如 土地增值稅 履約保證費用 仲介費 簡單講就是叫買方把這些費用全包了通常這種屋主很沒水準
簽245萬就付245萬就好了不然誰知道多的十萬到底是付什麼東西??搞不好是服務費然後再回頭跟屋主要4%,這個案子就拿8%服務費了除非屋主簽約的時候有其他要求不然簽245萬就付245萬就好,頂多加買方服務費1~2%簽約的時候屋主沒講你就當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