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上的專家您好因為小弟的父親因為家裡小工廠不敷使用,目前有看上一塊小型的甲種工業用地打算把它買下來改建成自用的住宅與員工宿舍不知道是否要注意哪些問題?如果要把他變更為住宅用地則應該準備哪些文件申請(小的住台南市)若變更住宅用地,需繳交回饋金? 若有該如何計算?小的爬過幾篇文 但都是台北市+乙種工業用地 所以不確定甲種是否也適用。煩請各位有經驗的專家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cocoleeeric wrote:各位板上的專家您好因...(恕刪) 我覺得要變更成住宅用地有它的困難度,建議可以以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百七十二條的方式檢討:二百七十二條 廠房附屬空間設置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公室 (含守衛室、接待室及會議室) 及研究室之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五分之一。二、作業廠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得附設單身員工宿舍,其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三分之一。三、員工餐廳 (含廚房) 及其他相關勞工福利設施之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四分之一。前項附屬空間合計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之五分之二。
mlmt wrote:我覺得要變更成住宅用...(恕刪) 那如果以下面這條法令都市計劃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開放申請甲、乙種工業用地,做為一般事務所、或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來看 我把它當一般商業設施使用 是否就沒有上述的工廠百分比問題?那塊地不大 如果依照上述法規走 大概也蓋不到甚麼東東...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