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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賣掉但房客不換約

如題
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法交屋
與房客的租約還有10個月
房客主張賣房子沒有跟他告知
他不要換約
若要換約要拿7萬給他他才要換…
因為新屋主是買來要出租的
本來也只是繼續租給他所以也就沒特別去講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比較好處理 :(
2013-02-01 10: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房客
請上網搜尋"買賣不破租賃"

sheng6612 wrote:
如題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恕刪)
sheng6612 wrote:
如題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恕刪)

我是建議你乖乖付這7萬。因為打官司你不會贏。

勸你直接找個律師商量一下。
以下四種情況:一、「五年以內租約、未經公證」。二、「五年以內租約、已公證」。三、「五年以內租約、未公證」。四、「未定期租約、已公證」等四種情形,則仍沿用以往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在民法債權編三讀修正之後,今後凡是"未定期租約"、或"訂約期限超過五年以上者",如"未經法院公證效力",即「買賣可破租賃」,買受人的效力是大於租賃權的效力
請注意我幫你標出的幾個重點,主要是在有沒有經過公證和期約有沒有超過五年

在符合以上三個重點的房屋租賃契約的情況下,你要買賣就大不了就解約賠他一點違約金(應該契約中都有註明違約金的條款,你可以看看你們自己的契約是怎麼定的)

sheng6612 wrote:
如題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恕刪)


問買主同不同意先交屋,前提是屋主先將剩下的10個月房租先付給買主,等10個月後房租契約走完就ok了

goblinlord wrote:
以下四種情況:一、「...(恕刪)


我們的租約沒有經過公證
然後租期只有一年 所以也就是買賣不破租賃囉?

事實是新屋主沒有要趕走他只是要繼續收租
所以不換約似乎也是可行?
只是要我方去收租金交給新屋主就是?

yroy wrote:
問買主同不同意先交屋...(恕刪)


都不行的話這方法好像也可行 @@

gameheven wrote:
我是建議你乖乖付這7...(恕刪)


60坪的地下一樓有獨立門戶才租他一個月8500
就算付10個月的房租也才8萬5…要付我情願付給新屋主吧

既然新屋主也是要買來收租
那你就再跟新屋主打一份租賃契約
與原房客租約不變
等於你當二房東的意思
此舉只要經過新屋主的同意即可
只是如此的話你便要再負責接下來10個月租金的收繳
就是麻煩了一點~
sheng6612 wrote:
如題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恕刪)

反正新屋主也是要出租
不是要投資轉賣
你乾脆把之後房客付給你的10個月租金
轉匯給新屋主不就好了
就當作是幫新屋主代收租金
10個月也沒多久
等時間到再交屋吧

這種趁火打劫的房客
我屁都不會付給他

neuron_0215 wrote:
反正新屋主也是要出租...(恕刪)


租房子的人那裡過份?
臨時搬店面,搬家不用錢?
在搬店面的期間,人家都不用做生意?難道要喝西北風?
搬到新的店面,生意等於全新開始,都沒有風險?

淨想著自己的最大利益,租房子的人活該嗎?
租房的人是按合約走,你要違約是你錯在先,
才拿你七萬,我覺得很客氣了。
不能說租客過分 但我覺得租客不配合換約也是很無聊
如果生意太好沒時間 那就請屋主主動一點去找她換 蓋蓋張簽個名不會花她太多時間
反正買賣不破租賃 一切還是照合約走
故意不配合不知道是什麼居心就是了


Jackieup wrote:
租房子的人那裡過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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