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查封後的一些疑問~?

大約在兩禮拜前收到法院來的支付命令,得知房子即將被查封(內情太長、暫略過不提)

礙於目前手邊存款不足無法搬家,加上銀行告知說大約還能住半年左右。

所以有些問題想請教板上各位:

房子的名字是小叔的,戶長是老公,小叔戶籍已遷走但還住在這,房子被查封,裡面的物品也會跟著被查封嗎?

裡面家具跟家電類都是我跟老公購買的,但已有7~8年左右,無法提出購買證明,有無辦法能不被查封呢?

另外申請土地建物謄本時發現他項權利部的部份除了有設定抵押給銀行之外,還有一條是設定給大伯的(權利

人),權利人又是什麼意思?房子被法拍後權利人會有什麼連帶責任嗎?

還請板上各位為我指點迷津了謝謝!
2013-02-01 8: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疑問
看通知怎麼寫吧
如果只查封房子
就不會封裡面的動產
一般銀行不太會封動產
賣不到錢也給自己找麻煩

就拍賣完的錢會先給銀行
如果有剩下再給大伯
銀行巴不得動產的部份您自己把他處理完,
不然銀行還要花錢花時間才能處理,所以除了房子本身以外的東西,
銀行會很樂意讓您帶走.

若是近MRT 1F, 來PM吧.

batty32013 wrote:
大約在兩禮拜前收到法...(恕刪)
忍忍忍

batty32013 wrote:
房子的名字是小叔的,戶長是老公,小叔戶籍已遷走但還住在這,房子被查封,裡面的物品也會跟著被查封嗎?


不會,只要不破壞房屋結構體的狀態下,什麼東西你都可以帶走。


batty32013 wrote:
土地建物謄本時發現他項權利部的部份除了有設定抵押給銀行之外,還有一條是設定給大伯的(權利
人),權利人又是什麼意思?房子被法拍後權利人會有什麼連帶責任嗎?


權利人就是抵押權人,也就是小叔有跟大伯借錢,所以把房子抵押給大伯


照這個狀況下你們是"無償使用"~~應該是不點交的

如果不是精華地段的房子,法拍不點交也不好賣,

實際可以居住的時間絕對超過半年

但是這樣對你小叔不利

如果可以快點順利賣個好價錢幫助小叔應該是比較好的

如果可以清償銀行債務,多的部份會分給大伯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動產他項權利部登載的權利,不一定都是(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
另外抵押權部分有數人時,還是得看權利順序來訂定分配順位^^
不過開版者提到收到法院給的支付命令....
如果是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
他其實不需要多花時間與金錢去辦理支付命令的
所以猜測開版者收到支付命令的部份債務應該比較類似信貸或卡債之類
銀行才會採取督促程序的方法
建議去談談還款計畫吧
畢竟拍賣花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比較大
銀行也不見得願意走到拍賣不動產的程序

kidd9876 wrote:
權利人就是抵押權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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