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了!有問題再跟大家請教。謝謝啦!
吳大富 wrote:
台中市道路用地看公告...(恕刪)
那我建議慢慢等徵收吧,除非現在沒這筆錢活不下去。
現值1000萬,徵收乘以1.4倍,即1400萬。若被收購850萬到1000萬。
1000萬用最保守的投資方式定存年利率算1.4%好了,每年利息14萬。
徵收多賺了1400-1000=400萬;400/14=28.5年(不計28.5年間公告現值會再調漲)。
若活個夠久,用時間跟它賭看看。
誰急誰吃虧,說不定想收購的人等不及了,直接掏出1400萬跟你買了。

當然,若你是股神,短期間用1000萬可以賺到另一個1000萬,那麼的確時間就是金錢,
錢先拿到手最重要。但是,股神的股友們通常是1000萬短期間就變成了500萬。


工程受益費徵收係各級政府推行都市建設,提高土地使用,便利交通等目的
,於該道路工程路寬之五倍區域內,就直接受益之公私有土地及其改良物,
依照該項工程實際所需費用,按比例分三區核課徵收。
您的資訊真的正確嗎?若是?那無利可圖,何必收購別人的道路用地?
假如我在該區就只有道路用地,被政府徵收了,路拓寬了,我的地沒了,別人的地變黃金店面,
誰受益?沒了地的我還要付工程受益費?那吳經理您在哪?
come as u are 我知道是nirvana唱的


給吳董:
吳董,我是不知您PO這新聞的用意?不過,小弟對這新聞的解讀是,
1.道路用地終於不會只劃不收,因為既然政府統一作莊,代表政府和建商是生命共同體,
建商出錢,政府出地(容積)。擁有道路用地的您出運了,不用再苦守寒窯數十年,遲遲等
不到年年預算短絀的政府,現在金主換成了豪氣的建商。
2.徵收費用有機會調漲,舉個例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5萬/坪,政府徵收加4成21萬/坪,隔壁建地市價50萬/坪。政府若統一作莊依市價打9折賣給建商45萬/坪。45萬與21萬差了24萬政府賺太兇勢必會引起反彈,應該至少會來個73分帳才合理,也就是45萬地主31.5萬、政府13.5萬,31.5萬/15萬漲了110%。
您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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