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所有人是哥哥與弟弟,如要改為弟弟個人擁有,該如何辦理手續?

因為目前家庭相處因素,不得不與家人做出一些決定
最終哥哥選擇要搬出去住
而房子所有人的部分需要改為弟弟一人傭有
那請問板上大大或曾經辦過的大大
可否提供建議我如何辦理這些手續及費用
我對這真的不太懂~"~
2013-01-15 16:09 發佈
麻煩直接去找個代書來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很多費用是要實際依照你房子的狀況才有辦法得知

依你所訴意思應該是目前房屋土地權利與哥哥共有

建議你單純辦理贈與移轉即可

房屋贈與移轉會產生相關稅費如下
※贈與稅 (今年免稅額220萬依據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總額)
※契稅(移轉按核定契價課徵百分之六)
※土地增值稅 (移轉時申報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
※地政移轉規費 (金額的每萬12元)
※印花稅(移轉現值千分之一)
※地價稅及房屋稅 (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計算)
※代書費用 (建物土地各一筆約1.2萬)

雙方需備資料如下

贈與人
建物土地權狀正本.身分證明.印鑑章.印鑑證明.戶籍謄本

受贈人
身分證明.便章

如房屋原有抵押貸款同需變更借款務人名義就需以買賣方式進行
如無需變更借款義務可直接贈與一般抵押權與產權影響不互相影響維持繳款即可


依你所訴意思應該是目前房屋土地權利與哥


贈與免稅額我記得是父母贈與子女才有。

joeLai6282 wrote:
贈與免稅額我記得是父...(恕刪)


你錯了

是每個人都有 220萬的免稅贈與

夫妻間的贈與超過220萬要申報,但是免稅


確實是可以利用贈與的方式來做合法的規避,
每人每年的贈與金額上限為220萬,
如果比較急的話,也可以220萬贈與,
其他的剩餘的部分再用購買的方式,但這種方式仍需要支付代書費、契稅等相關費用,
原則上每年轉220萬元~沒幾年就可以轉完了!

因為台北市的房屋因土地公告現值較高,
故有可能房屋與土地現值加總會超過220萬。
新北市的房子原則上是房屋與土地現值加總是不會超過220萬。
但國稅局評估贈與稅的方式,北市、北縣或其他地區不同,
可能會採(1)買賣金額、(2)現值或(3)買賣金額、現值依比例,三種方式評估移轉狀況。
所以建議找代書先幫您估算,
再來評估哪一種做法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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