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大,因為本人不熟法條,不知如何自保和自處,懇請各位幫忙指教了!
約32年前,父親跟親戚買了一筆土地,所以就在上面蓋了房子住。
當時該筆土地是由親戚與某甲共有,而我們是買下某甲那一份,事後親戚說暫時先登記在他名下,日後再歸還。
結果多年來只要追討就推三阻四,直到親戚死亡時,其兒子辦理過戶,追討時也是推三阻四,但最近突然改口不認帳了,還希望我們能搬走算了!
請問我們要如何追討回來呢?
提訴訟要告什麼?民事帶刑事(詐欺)?
期間追討多次但是都沒有寄存證信函,這方面可否改以其他方式如錄音取得證據?
最後,對方如果主張已超過15年追溯期,可以不用還了,那要如何因應?又如果不要臉的提起拆屋還地,那要如何呢?
父親為此鬱悶不已,財產遭人侵占,對象非但是親戚關係竟然還希望我們搬走,簡直是吃人夠夠!只能在茫茫網海中尋求一絲可能的幫助了。對於有回答的版大,先拜謝了!
補充:當時土地所有權人有甲乙,我們和乙買完後,議定待甲乙分割時再登記,而甲在分割時私吞,追討無果,而後又過戶給自己的子女。
證據:乙不知道這些事,以為已經登記給我們了(因我們和甲是很近的親戚),願作人證。
因為知道有人能將超過二十年未討回的土地追回,有此等案例,但要到哪裡去找案例看呢?也想知道別人使用的方法和過程。
還是希望能盡人事!
另外,就是針對追溯期這一點有一個比較爭議性的說法,買賣土地對方遲遲不肯過戶的話,是否拖過15年就追不回來了?有人說未必,有人說是,關於這一點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你父親買的,過給親戚.
那是贈與?
你如何證明不是贈與?
蓋房,有無建造.
有,那就是準地上權,他趕不走你,但要付租金.
沒,那有沒有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
又沒,那去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默認土地不是你家的)
不然等著拆屋還地,還賠償5年不當得利.
提告?詐欺?
他告你可能比較會贏,謄本請出來法官就可以判了.
你要拿什麼證明是你家的?
同意,其實道理想一下很簡單,不走法才有情面可講,可以透過親戚不管是對質或動之以情,讓對方願意承認,然後雙方再去補辦資料或移轉,只要你情我願,不管多複雜的事情瞬間都會解決。一旦走到法的東西,就等於要一個跟你們雙方都陌生的人,依物證、人證及證詞來判斷誰對誰錯,講白一點就是白紙黑字最大。別說上法院,即便現在你上網講得氣憤不平,我們也無法認定你的內文是否屬實。
axxxxa wrote:
動用黑道替你討(不過這個有時候自己會有很嚴重的後遺症)
您的高見在下都同意,但最後一點...
這個可以肯定有極高機率引狼入室,如果自己跟親戚、家族都是單純背景的人,根本是讓他整碗捧走,到最後整塊地都他們的了,而且你以為黑道辦事情講個"義"字啊? 想太多,其實多數都還比一般人還怕事,他一樣要你先拿出房地契來,然後評估不費吹灰之力就有很大利益可圖(包含對方好欺負)他才肯上場,上場萬一把事情搞砸了(萬一對方也是黑的或對方報警抓人)都是你委託人要背。沒有房地契? 這種靠談判的辛苦錢他還不肯賺咧,不然就是拿回來不還你了,他覺得拿得不夠就是你要補到他覺得爽,不然就一直上門來找,這就是所謂的後遺症。總之你最後只能安慰自己至少有出一口氣,拿回損失喔? 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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