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及我大伯"共同共有"一戶房子, 現在打算辦分割, 改為"分別共有", 每人分一半房子及土地持分
(問題1)如果原來我爸的"土地所有權狀"的權利範圍:公同共有:4分之1,
分割後, 我爸的土地所有權狀的權利範圍會改為 :分別共有:4分之1或8分之1?
座落及地號會變嗎?
(問題2)如果原來我爸的"建物所有權狀"是:公同共有:
層次:一層,
面積:100(平方公尺),
總面積: 100(平方公尺)
分割後, 我爸的"建物所有權狀"的權利範圍會改為分別共有:
層次:半層還是一層?,
面積:50還是100?(平方公尺),
總面積: 50還是100?(平方公尺)
座落及建號會變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