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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賣房簽一般約,斡旋期間需要改成專任約嗎?

第一次賣房,
找了2家房仲賣房,均簽一般約,
其中1家說,雖然是簽一般約,但有客戶在斡旋期間,需要改成專任約(約1週),
請問必需這樣嗎?
對我們的權利會受影響嗎?
因為第一次賣房,所以不太懂,可否請教專業的大大?

2012-12-24 17: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專任
那一家和你說要改專任約,那間仲介就不可以用,因為他騙你,沒有一個合約是走到一半一定要改約的。很明顯的他在騙你改成專任約,他好來殺你價錢。

idiot_lin wrote:
第一次賣房,找了2家...(恕刪)

頂多至聽過有下斡之後
別家暫時不能談
要等到約滿後再換另一家進~~一般約大多是7天
倒是沒聽過中途要改專任的~

idiot_lin wrote:
第一次賣房,找了2家...(恕刪)


如果有給別家賣有可能怕別的仲介破壞

如果要坑殺賣家有可能拿假斡旋騙專任
簡單一句,聽他在喇叭嘴
idiot_lin wrote:
第一次賣房,找了2家...(恕刪)
大大您可以不改!!

但是我跟你說 為什麼他會這樣跟您要求!!
因為 這個仲介 掌握不住買方!!
他應該是怕買方到處亂問價錢 所以他要求專簽 這樣至少他還會有賣方服務費!!
請您想想 這個仲介 幫你鋪好價錢 比如說1000萬好了!!
它如果打去問其它仲介 其他仲介為了搶客人 一定報比1000萬低!!
這樣多多少少對您的的利益有些影響!!
我建議 你可以給她一個禮拜專任約 給它操作這組客人
時間過後 自動解除!(合約註明)

這樣既可以達到賣房子目的 也可以 把價格守住!!

參考參考啦!!




  
這個我上星期五才由一般改專任,二個星期。房仲也是用同樣的理由,有買方出來,需要掌握客人。


不過星期六房子就賣掉了。有到要的價格。還給了4 %仲介費。


重點是要賣方要守住自已的價格。沒不是專任約或一般約的問題。賣不掉什麼約都沒有用。

idiot_lin wrote:
第一次賣房,找了2家...(恕刪)


其中1家說,雖然是簽一般約,但有客戶在斡旋期間,需要改成專任約(約1週),

以上這句可能就是大家討厭房仲的原因(馬扁)

當然好的房仲還是不少

只是一鍋粥已經被老鼠屎害慘了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idiot_lin wrote:
第一次賣房,找了2家...(恕刪)


騙笑
買房切記莫慌莫急, 多調查多詢問
改專任約1週,主要是可以防止
1.怕其他仲介來亂(可能有其他客人在其他業者那邊,但是客人還沒有出價,房仲先幫忙出價亂場)
2.怕客人來亂(客人去兩家仲介問同一個案子,仲介自己在割喉戰,買家得利,賣家誤以為有很多案子,但是又得不到便宜『原則上、有多數客人的時候賣家可以拉高價格、但是只是同一組客人來亂,根本沒法提高、而且會這樣玩的客人通常都很精明』)

壞處
1.妨礙其他仲介帶看的意願(動不動就不能帶看,其他家仲介或是客戶奇蒙子會很差吧)
2.那間仲介自己來亂(知道其他家有買家要出價了,我快點要求變成專任、反正有一週可以洗買家的腦)

我想到的大概是這幾樣.....
應該有好有壞吧

好處多還是壞處多??我也不知道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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