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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保護問題,部分資料將會刪除!)大伯提告要趕我們搬離住了四十年的房子,有熟悉土地相關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一下嗎?

不知道該在那個分區問,先貼在這裡,不妥請告知,有點小複雜,我挑重點講,有需要再補充,謝謝!

最近家裡打官司,因為我們老家住的地方是持分地,是祖父母留給他三個兒子的,原先登錄分成三份,登錄的名字分別是,一份大伯,一份二伯,一份給我父親死去的兄長,後來那位兄長過世,我父親出生長大後,祖父歿,於是祖母作主將那份過世兄長的權狀拿給我父親,以前的年代似乎只要有權狀就表示擁有土地,現在一定要去變更持有人,但我父親不懂這個,祖父母在世時,都沒去變更名字,所以土地權狀名字一直都是死去的那位兄長的,祖父母死後,這塊地就因繼承問題無法處理過戶了(祖父有妻妾,依照繼承相關權利人算一算有好幾十人,分散各地,包括國外),而我家就蓋在這塊地上,大伯一直與父親不和,最近自己寫了訴狀告我父親侵佔,要求我們搬離並求償這段期間的使用費用幾十萬元,七十幾歲的父親收到法院傳單氣到快吐血........。

請問,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繼續在這個我生長的地方繼續居住呢?以前留下來的權狀真的就沒用了嗎?

大伯可以不用聯合其他權利人,逕自就趕我們出去嗎?(就算依照遺產繼承來看,我們也應該算權利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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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示意圖!

(個資保護問題,部分資料將會刪除!)大伯提告要趕我們搬離住了四十年的房子,有熟悉土地相關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一下嗎?

現在的問題是,連想花錢買都沒法買,土地權利人有三十幾人,分散海內外各地,很多早已失去音訊,部分不知生死,若有人歿,其繼承人也變成權利人,所以真的無法單純用『買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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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20 updat: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今天早上父親電話中傳來好消息,經過大力動員所有親戚朋友關說,大伯願意無條件撤告,讓我們緊繃了好久的心總算放下,我關照父親針對之前言語中得罪他大哥的事情一定要去登門謝罪(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哪裡得罪他大哥,老人家就是喜歡在外面說長道短聊是非,可能因此而傳到大伯耳裡,我已經警告父親,以後只要跟大伯有關的事情,連答腔都不行!),經過這段期間的洗禮,父親應該也得到了一些教訓,這件事情也應該隨著大伯的撤告而告一段落,至於以後的問題,再說了!

各位留下的資料非常寶貴,希望這個討論串也能給有類似情形的朋友一點協助,或許.....多年以後我也會用到也說不定。(希望用不到)

再次感謝所有幫忙協助我的朋友,不管是正面的、反面的,都讓我學到很多東西,在此就不一一點名感恩了,謝謝大家(鞠躬)!
2012-12-14 11:19 發佈
很抱歉
這件事法律和情感要區分
你好像把界線模糊了
令尊大人和你們住了40幾年中
土地所有權人都是大伯的3兄弟?
令尊是妾室所生.但是祖父當初早分配給兒子們
令尊可以繼承祖父遺產沒錯.我父親出生長大後,祖父歿,於是祖母作主將那份過是兄長的權狀拿給我父親
但是要均分兄弟財產不是口說而已
這塊地就因繼承問題無法處理過戶了
就算能處理過戶.所有權人會是誰?名冊上有令尊嗎?
該想想如何讓伯父與父親不要因分財產斷手足情
讓你們住40幾年的大伯...會是壞人嗎?
應該是已經和你們溝通過不處理才會用法律解決
請問,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繼續在這個我生長的地方繼續居住呢?
你難道不能自己獨立成家給父親住屬於自己的家嗎?
我們能有什麼辦法防衛或甚至反擊
這就是你的立場嗎?
很抱歉...你去打官司想反擊只會讓父親更難過.

還是你真正想要繼承嗎?那你又怎麼會讓父親獨居?

除非你有其他證據或有利之處

不好意思我聽多這種家庭糾紛了
七十幾歲的父親收到法院傳單氣到快吐血
原因都是爭產.
找人調解較理想.或者照現今分家常例-兄弟中有人出資給他人買下全部持份

我只是依照你說的提出.如有冒犯之處請見諒

花錢買啦!就算三份中的一份是你父親的,其它兩份也是要花錢買。當初我家祖厝也是分給四個兄弟,住祖厝的四叔也是花錢買下其它兄弟的持分,當然我們沒跟四叔要過租金就是了。

你大伯、二伯應該不會想住祖厝,價格可以談。

安妮美黛子 wrote:
很抱歉這件事法律和情...(恕刪)


沒關係,因為事情有點複雜,怕一次打太多讓大家眼花,所以才慢慢敘述。

那棟房子是祖母口頭允諾,並給我父親一份該土地的持分權狀(但名字是過世的兄長所有,那個年代只要有權狀,拿去借錢都可以,登記誰的不重要!),父親用自己的錢於四十年前蓋的,中間一直都是我們在居住,繼承的問題原先大家都以為父親已經有過戶,所以才一直相安無事(土地分三份,給三個兒子各自蓋房子,很合理!),大伯手上已有登錄自己名字的一份,後來發現我們的土地未過戶,依照繼承方式,他覺得他也有權利擁有,於是控告我們侵佔土地,要求我們搬離自己蓋而且住了四十年的房子,並拆除地上建物(就是我父親住的地方),這中間只有上個月發來一份存證信函要求我們搬離並拆除,其餘這幾十年來並未有告知或提醒土地侵佔事項(因為他不知道我父親未於祖母尚在時辦理過戶)。

反擊是父親氣憤下說的,我並未有此打算,我只想保留住這個老家,因為這是父親住了一輩子的地方,他無法離開那裡來都市跟我居住。

我原文中只提到堂姐的職業,但並未提及他有參與此事,但畢竟家中有專業人員可以諮詢,跟我們這種對法律從無接觸的人來比,資源差太多了,大伯對此方面應該是胸有成竹才會提告,大伯跟父親的恩怨由來已久,我並不想參與或擴大,原本也覺得兩位老人家應該是含飴弄孫的年紀了,就讓恩怨止於上一代就好,並不想插手此事,無奈大伯走法律程序,父親法律知識一點也無,我也僅想順遂父親的願望,讓他終老於老家,曾以晚輩的身份與大伯母溝通,但聽到的只是她數落我父親的不是,我覺得此事可能會無法善罷,才上來求助。

另外,我在外地已有貸款購屋,不會也不想擁有這塊土地,但父親覺得他的兄弟每個人都留給他的孩子許多土地,只有他沒有留給我任何東西,我不覺得如何,我本來就不企望父親能留什麼東西,甚至一直勸父親放棄這裡來跟我住,他都不肯。

lelotw wrote:
花錢買啦!就算三份中的一份是你父親的,其它兩份也是要花錢買。當初我家祖厝也是分給四個兄弟,住祖厝的四叔也是花錢買下其它兄弟的持分,當然我們沒跟四叔要過租金就是了。

你大伯、二伯應該不會想住祖厝,價格可以談。...(恕刪)


對不起,我補充一下

這不是祖厝,只能算祖地,因為這間房子都是我父親的錢蓋的!

持分的土地面積大於我們的家,大伯家(他們自己蓋的)、二伯家(祖厝維修)、我們家(我們蓋的),三戶是連在一起的,三份土地面積加起來也大於這些地面上的建築物,我們家的房子是蓋在父親過世兄長持有的持分地上,而且房屋涵蓋面積比持分土地少,大伯、二伯家也是一樣蓋在他們的持分土地上,也就是說,三兄弟各蓋各的房子,但因為父親沒過戶持分地,所以大伯主張我們四十年前蓋的房子侵佔了他的權利,但那時候祖母尚在,有作主可讓父親蓋在那裡,但苦無憑證。

另外,原文有提到,如果依照繼承規定,這個持分地的權利人將擴及到我祖父母雙方的所有繼承人,會有幾十個散居國內外的,甚至未謀面的親戚加上他們的子子孫孫,所以買下來或是人情拜託都很難達到,這份土地將來應該是政府會回收了吧,因為持有人已經過世,而繼承人又無法全部聯絡到。


這棟房子是父親這輩子唯一自己的房子,如果真的被強拆驅離,房屋土地歸屬我一點也不在意(當然也是會難過,畢竟這房子有我四十年的回憶,甚至連去年我母親過世後的房間物品都仍保留著最後的樣貌),而現在我只擔心父親會氣到無法承受,而年邁又只習慣鄉下生活的他又該怎麼度過餘生?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記得我舅舅也遇過這樣情況,最後花錢買下,才收場!
但畢竟家中有專業人員可以諮詢,跟我們這種對法律從無接觸的人來比,資源差太多了
你不是沒有法律資源.你有先問過律師或地區調解會?
法律是最後的對策

當初有申請建照嗎?
沒有土地所有人許可的話建照登記誰的?

請問你願意花多少錢買下這部分持分土地來保留父親住宅?
若你提出要買.其他不在場人會推出法律代理人
就向建商整合土地一般.
怎可能因人不在場讓資產閒置?
在伯父出手之前先提出調解才是讓老父親安居安養之道!!

大家不是真的想趕走令尊.
應該是怕將來到你這一代...更麻煩!!
房屋所有權是你爸的
誰蓋的房子就是誰的~
房屋有無所有權狀?
沒有的話趕快找代書去申請喔~
已經和平繼續住了四十幾年
登記所有權應該沒問題的



土地所有權則是繼承的問題啦.......


以下繼續.......
一切以地政事務所核發的權狀所有權人為主

以白紙黑字寫得為準

打這個官司穩輸的

A. 建物: 房子是樓主父親蓋的 原始取得房子所有權沒問題

B. 土地: 沒有土地所有權持分是最大問題 房子也是要有基地的使用權利才行
樓主可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若是成功就ok

建議:請個律師吧 這種問題還是要交給專業的
安妮美黛子 wrote:
大家不是真的想趕走令尊.
應該是怕將來到你這一代...更麻煩!!...(恕刪)


其他的人(聯絡的到的人)都認可我父親的居住權(因為住了四十年),也都沒意見,只有大伯有意見。

sabarose wrote:
房屋所有權是你爸的
誰蓋的房子就是誰的~
房屋有無所有權狀?
沒有的話趕快找代書去申請喔~
已經和平繼續住了四十幾年
登記所有權應該沒問題的



土地所有權則是繼承的問題啦.......


以下繼續..........(恕刪)

這個動作我父親之前做了,但我猜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大伯才知道我們的土地還沒過戶。

因為土地無法過戶,地上建物當初找認識的土水師蓋的,也沒有房屋權狀,於是幾個月前我父親找代書,代書收了代書費,想了辦法,代謄存證信函,發給『能聯絡到』的權利人,告知父親於此間居住事實,如此依法可在二十年後取得房屋所有權,被告知人其中也包含了大伯,我猜大伯因此而知道我們沒有過戶,因此將他與父親的恩怨加上去將了父親一軍。

住了四十年沒用,要有登記才有用!唉~~一個沒過戶衍生這麼多問題,相信父親一定懊悔不已。

我也覺得這個官司勝算不大,若有一點機會,我覺得是要從所有土地均『未分割』這件事情來找碴,大伯的房子也是持分地上建物,因為土地未分割,是否其中也包含了我們的權利呢?(我們的權利從那張已過世的兄長繼承權上而來),不過我真的不想去這樣搞,只會讓大家更亂更麻煩!

看樣子只能趁開庭前私底下去跟大伯拜託,甚至下跪求情,求他放過我父親...唉,如果不是父親執意要堅守著這個房子,甚至跟我說不排除就自殺死在這間房子,我對這個祖地一點也不希罕啊...!(大伯跟我父親一樣,脾氣硬到不行!)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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