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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各位關於房子產權問題(急)

很早以前母親用姐姐名義買下房子,但是姐姐另外成家,於是5年前我將姐姐房子買下來,
房子是自己貸款100多萬加上母親贈與110萬以及兄弟姊妹借貸100萬買下。

之後家長過世了,現在問題來了。

所有兄弟姊妹要我將房子賣出去,然後所得均分給大家。原因是她們認定我是掛名的,也就是所謂借名登記。到時若真的上法院,所有兄弟姊妹為了錢一定會作証是借名。(但事實上不是借名登記,是合法買賣,只是大家想分錢)所以全來指責我霸佔房子。
當初無口頭,也沒有契約,但也可以假意說母親口頭交代(無法證實)

但這房子兄弟姊妹成家立業陸續搬走,只有我居住了多年至今,房貸、以及房子所有稅務,水電瓦斯費用均由我這邊自己支出。(等於我有使用以及管理這房子的狀態)

這樣子房子產權應該不會被影響到吧?還是說有什麼可能性要預防呢?

希望有法律常識的網友可以幫幫忙
2012-12-11 16: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產權問題

scanning3d wrote:
很5年前我將姐姐房子買下來,
房子是自己貸款100多萬加上母親贈與110萬以及兄弟姊妹借貸100萬買下。

贈與的部份為已發生之事實,所以非你母親的遺產。
兄弟姊妹借貸100萬也是已發生之事實,你需連本帶利歸還。
房子的所有權狀如果登記都是你名字,那產權就是屬於你的。
你結婚了嗎?
如未婚,就跟兄姊好好商量,必較以後你還需兄姊的照顧,照顧不單純是金錢上....

如妳以成家了,既然碰到如此不故手足之情之輩,那就開戰吧...



Cash Flow (現金流)可以證明一切

如果目前的貸款及稅金都是您在繳納
理論上 這一部分是可以回收的

母親贈與的部分,可以被解釋為大家要均分
但貸款(向銀行),如果要均分,也要請大家一起出了

現在的問題是...
5年前的房子價值跟現在差蠻多了~當初是300多萬跟自家人購入,
但現今市價仟萬多,所以大家要的是賣掉均分。

除了母親贈與的部分是110萬幫忙買房,兄弟姊妹借款的100萬也會還。
但現在變成是我要被這些兄弟姊妹告侵占房子,除非我講產權交出來給大家。

不知道在法律上法官會不會有所誤判,所以我才會煩惱這樣的問題,
也想請各位幫幫忙提供一下意見,如何讓我保住自己的財產。

scanning3d wrote:
不知道在法律上法官會不會有所誤判

那要看你能提供多少證據,愈多證據有利於你,法官就不會判你輸,反之,你提不出任何證據,那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目前我手邊證據是,貸款扣款證明,繳稅單據,水電費用,電話費,
所有支出都是由我本人帳戶支出。

除了費用,本人也居住此屋從沒搬走過(跟母親一起住到她老人家過世)
其他指責我掛名的兄弟姊妹除了一個哥哥借貸我100萬買房之外(有借據,即將還的部分),
另外三個姊妹均沒支出上述費用。
請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線上預約(免費)
會有專人為你做相關法律諮詢
看來大家是想把這個房子當作遺產來談

如果是的話,就要看請求權的時間了

簡單說
1,它們知道這是遺產的兩年內
2,你繼承之後10年內

依民法1146條: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但現況為
大家要先把他變成遺產,才有請求權,如果那是你的產權,就不用分了(但兄弟間感情問題)

這一段就是你需要說明的地方了
當初資金來源有三

1,當初你有貸款
2,有跟兄弟借貸
3,母親的贈與(當初有人提出異議嗎?)

你可堅持的東西如下(假設當初投入為(100+1000+100[母親給的],現在可賣出900)
期初投入300,期末產出900
因為你貸款了100+借了100,所以你可以先分回600[2/3]
母親的贈與,現在價值共300,大家平分
(中間的利息與稅金沒有細算,請自行評估)

But ,還是建議你先作好以下的心理準備
把當初母親贈與的部分,拿出來分掉比較好



真要提告.就全程錄音.任何交談都一樣錄音保障自己..

有血緣關係下.不得已走上法庭時.就公事公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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