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沒有違約建議你先通知仲介停止銷售和廣告雖然到期但是仲介方還是有機會就會為客戶推薦停售理由不外乎出國還是家人反對之類在進行簽約的動作現在買方很聰明的自己找屋主知道會賣反而另找仲介又來砍價自己也要提醒買方表明曾拒絕仲介同樣價格最好收訂後再簽約恭喜順利售出下次還有需要請務必給我辛苦的同行在一次機會
kolevi12 wrote:感謝悠閒大大回覆~不好意思 我再請教一個問題假如是一般約的話 也是一樣有限制 不能賣給房仲帶過的客戶嗎??? 你當初是簽一般約,然後A仲介帶B買方來看過屋,但最後B買方卻是找C仲介來和你談價格,並完成交易,是這樣嗎?其實以合約來說,你還是違約的,但在實際上這種狀況下,A仲介會自認沒實力可以掌握買方,而讓買方去找C仲介成交,所以通常是不會追究。但如果是買方直接找屋主成交,那仲介一定會追究,即使是你說先過戶在女友名下再結婚的狀況,或許在"合約"上可以閃過其內容,但在"精神"上,你還是違約的,法官有可能還是判你敗訴。
我最近也有類似的困擾!其實~我也不是不想給房仲賺服務費!而是~不管我們出什麼價錢,他總是一直堅持在屋主的價位!不會去幫我們跟屋主講!大家各退一步~求得成交!難道房仲的服務費都這麼好賺嘛?...所以!我也才找另一位賣相同物件的房仲談談~PS:請問!有人原本透過房仲找到房子,但後來直接找上屋主而成交的嗎?這樣子的話,會不會有違約的情況發生呢?要如何避免呢?要如何與屋主談呢?才能成交呢?
kenben wrote:我最近也有類似的困擾!其實~我也不是不想給房仲賺服務費!而是~不管我們出什麼價錢,他總是一直堅持在屋主的價位!不會去幫我們跟屋主講!大家各退一步~求得成交! 各退一步,這點仲介當然知道。仲介在你面前是這樣說(這樣你才會加價),但在屋主面前就是在幫你堅持價格(這樣屋主才會降價)。如果仲介連斡旋都不收,就表示真的沒有希望(至少在這階段沒希望),(誰會把賺錢的機會往外推啊?)可能是你價格出的太低,或是屋主還堅持賣高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