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糾紛

我從10月份租了一個公寓..於12月份連續下雨天發現主臥室&客廳$餐桌上方的燈具
都會漏水..我有發簡訊給房東了..可是房東遲遲未回..
有拍照跟錄影存證
可是在合約上有說房屋損壞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有承租人負責..
那這樣房東就沒責任嗎??
該怎麼辦...就在主臥室..都不用睡了...

2012-12-02 23: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漏水糾紛

gtois586 wrote:
我從10月份租了一個...(恕刪)


簽合約前本應將合約內容確認無誤再簽.
我的房子是40年老公寓,低於行情價租給一家人.上面就特別註明一切修繕均由承租方負責.租了五年多也沒有要我修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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