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誰可以幫我一下,我不知道要如何處理才好,總覺得仲介真的是............
我是賣方,我想解除買賣契約,我不想賣了。我在過了第一封存證信函的日期時就跟仲介說我不賣了。
可是看來仲介是沒有跟買方說。後來我又有跟房仲的代書說,我說我就有跟你們說我不賣了,為什麼都沒有跟買方說,可是代書說要黑字白字....可是我就是透過仲介賣房子的呀~不是應該有仲介出面嗎?
原先的買賣契是寫如果買方在9/30沒有對保完成,則賣方可以無條件取消買賣合約。
仲介在10/15時用我的名義有寄發存證信函告知買方,請於收到七天內完成對保,逾期則本人將解除買賣契約(仲介有跟我說會寄此信函)。買方於10/22收到七天內為11/29號。我於29~30號時已跟仲介說我不賣了。
但買方在11/1去跟銀行對保。且在11/18寄存證給我要求我履約。
因為我在11/9寄給買方的存證有再次說明解除契約。可是買方是到11/21才去領取。
現在仲介要我把房子賣給買方,不然我要理賠入履保的28萬。
可是不是買方先違約的嗎?
我現在不知道要如何做才好?
原則你是甚麼原因不賣房子?賣太便宜?還是沒地方可住?原則上,就算你有跟仲介公司說你不賣,但在沒錄影錄音的情況,就沒有力證據可提出,何況妳在正常情況下,完成買賣契約簽訂(仲介公司通常會有錄影),就算你不賣,送到法院去後,你還是要賣(前一陣子報子有刊登類似案例 蘋X日報)。如果你是覺得賣低了,其實你可以檢視一下你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業務人員當初是否有讓你簽一欄"甲方已提供成交行情",除了有無簽名之外,若有簽,你也可請仲介公司要提供行情列印(上面也要有你的簽名才算),。如果上述仲介公司都有做到,我想你的勝算似乎不大....!
以上提供您參考,若有問題,歡迎私訊
(本身是高雄仲介業務,因看不慣有人總是被不肖仲介業者欺騙,造成大眾對仲介業觀感不佳而發聲)
關於您這個問題 我有詳細的看過您的文章
在對保過後 您違約須賠償的金額只有28萬? 我想請問您的成交總金額 難道就只有28萬嗎?
根據基本流程 簽約(一成款項) 備件(一成款項) 完稅(一成款項) 交屋(七成款項)的原則來看
對保這個步驟 已經屬於最後一項程序了 總屢保金額有點偏低 希望您說明能在更詳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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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初步判斷 因是房仲業者 想要成交 所以才導致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按理來說 對方要是沒有按照 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日期進行的話 是可以視同違約的
而一方違約的話 根據合約精神 反而是您這邊 可以沒收他匯進屢保的款項才是 怎麼會變成您須賠償?
買方尚未在9月30號對保 而拖至11月1號才完成對保 足足拖了一個月有餘 這蠻離譜的
請您在檢視一次 您的買賣合約內容 1.關於逾期的罰則 2.關於違約的情況 有甚麼樣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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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如果您成交的總金額 例如200萬來說 賣方仲介費用4%來算 一共有8萬仲介費
但要是真的上法院 請律師 這個成本費用 通常也不低於5萬
(房仲不太可能會去花這筆錢 嚇唬您履約的成分居多)
何況這部分根據您的說詞 是有瑕疵的 (指合約履約日期)
對方逾期違約在先 再者 房仲業者卻知情而反過來要求你履約 這前後顛倒了 仲介有相當大的問題
所以 如果您跟房屋仲業業者溝通不良 甚至感覺對方似乎就是想要強迫您履約的話
建議您直接找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會)免費服務專線:1950
請詳細跟消保官說明事情經過 最好能約時間提供完整的契約資料
再來告知您的房屋仲介您所採取的措施 在試探他們的態度 以及是否有想到該如何處理
最好能夠錄音存證 到時候真的上法庭 你提供的佐證越詳細 跟您的說詞符合 那您的勝算會提高許多
不過不需要過於擔心 目前就您的說詞來看 您這邊是沒有甚麼過失的 就算現階段上法庭 因該還是你勝訴
tony0800 wrote:
你好 我於不動產已從...(恕刪)
謝謝Tony
房子的總價好像是178萬,買賣契約上是這樣寫的,
不過我當初的委任有寫最低可以接受的金額是170,所以仲介是8萬
因為買方說他怕他的貸款貸不下來所以可以等到9/30,確定是不是可以貸下來,
後來在9/30以前就知道可以貸下.可是買方擔心自已買高所以不去對保.
所以在10/15仲介用我的名字寄存證信函告知要求買方必須在收到7天內完成對保.
可是買方還是沒有再七天內完成.所以我就決定不賣了.
後來買方就又想買了,所以仲介要我賣.他說 買方已經去對保
所以我要履約 .不然違約我要賠28萬.
我有一去看一下逾期的罰款就是買方尾款每日千分之一,(for 買方) 訂金的千分之一(賣方)
違約的約束好像就是寄發信函,如果確認那方違約就是要貼那28萬進履保的錢.
可是我想說
1.買賣契約寫明9/30未完成對保.賣方可無條件解約 .
2.10/15 有寄存證告知七天內 完成對保,逾期則本人將解除買賣契約.
所以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解除呀, 可是仲介說不行.除非我在11/1之前再寄
第二封給買方才可以.不然如果最後是判我違約 我就要賠那28萬
這樣讓我覺得對賣方很沒有保障,就是買方想買就去對保.不管有沒有違約.
反正只要去對保我就要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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