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權狀,來有啥辦法(書面資料)證明房子的所有人是誰?

我目前的房子是登記在我名下
目前因一些事急需權狀來證明登記在我本人名下無誤
但....這些資料都被我母親收在鄉下(離島)
原想說直接去補發一份
後來上網查發現要"先公告,公告後30天若無人提出異議方可補發"
但如果我沒辦法等那麼久了
還有沒有甚麼書面文件是可以清楚的證明房子的所有人是我?
2012-11-22 15:54 發佈
去申請謄本也是一種方法啊!
eebb2004 wrote:
我目前的房子是登記在...(恕刪)
申請財產總歸戶就可以
eebb2004 wrote:
我目前的房子是登記在...(恕刪)


你把你的地址和身份證字號給地政事務所請他幫你調謄本出來!!現在請謄本很方便都不用填表出一張嘴就行了!!
最好是請你母親傳真[權狀影本]給你最好.

既然母親幫你保管,就表示這個不動產可能是上一代傳給你的祖產.

雖然是你名下,但是要做甚麼最好跟[上一代]報告一下比較好.

表示尊重,媽媽也會覺得你長大了.成熟了.會尊重人了~
非常多謝,我去調謄本了,以前都不知有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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