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人租金調解失敗.....

我從法拍程序取得土地權,但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地上權人只願意每月付1000元租金(依公告地價應該要付3萬9千元,實在差太多)。我應該要如何請法院裁定租金?

剛開始用"支付命令狀",但書記官要我們先"聲請租金裁定",不清楚應該用哪一種民事訴訟狀???
2012-11-22 0:2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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