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母親前些日子在新北市三重集賢路看中一間房子屋主要賣$1980萬,目前年薪約50萬,名下在三重還有一間老公寓是完全無貸款的,老婆月入約四萬,但是領現金的無扣繳憑單,老婆名下也有一間1700萬的房子正在貸款中,老婆的娘家目前還有二棟房子在收租加起來每月可收租金約10萬(但房子是屬於老婆媽媽的名字而且這租金收入目前是用來繳1700萬的貸款),小弟的媽媽說要拿頭期款四百萬買集賢路這間新房子,再跟銀行貸1500萬,小弟認為根本是不可行的,但母親說有打電話詢問過銀行,因為我名下有房子是沒貸款的,所以銀行可以貸到1500萬,而且代書也跟我母親說集賢路的房子確實有這個價值所以1500萬的貸款是沒問題的,最慘的是代書還掛保證說要去跟銀行打招呼,目前確定的是要跟台北富邦貸款30年,現在小弟真的很納悶銀行貸款真的那咪容易只要名下有一間沒貸款的房子、代書跟銀行的關係好打個招呼就可以貸到八成嗎?我真的很怕真的貸成功,我也有拒絕母親不要做貸款但他一意孤行~
小成1978 wrote:
會過!原本那間若租人,附上租賃契約更好!
我跟你條件類似,我附上兩間房租賃契約,也是無薪資證明,剛辦好一段式1.89。
不要講太多,以免像上次在別版,有人辦不到說我唬爛!
...(恕刪)
租約是他媽的名字!不會過。這是上回跟台銀申貸時專員說的。
不然,我隨便拿個親人的租約來當証明。
換另一角度看,你等於是你媽的人頭來買房。
(看來比較像是你媽要買,那租金不是真的讓你用來交貸款,要你支出,你怕養不起)
同時得拿自已名字存摺証明每月收租之現金流入。(自已名下的房,也要流水帳証明)
那十萬得應付兩戶貸款,或許資金足夠,但得証明,
你一邊存入,一邊支出,銀行會只看餘下每月"可用"資金。
薪水收入拿現金,没薪轉,平時記得最好是養成存入的動作,免得要用作証明時,來不及作。
或,契約你媽簽,貸款也用你媽的名義,只是過戶移轉指定登記人。
(有贈與稅,要逐年分割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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