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看一間預售屋並且已付小訂10萬元
二天後廠商拿合約書要我回家審閱一下(明天晚上要簽約)
我發現合約書後面的附件建材設備表跟當初拿給我的廣告宣傳單有所不同
合約書的建材設備表有多項設備被用原子筆塗改
例如:
浴廁採用高級實木門--->仿實木門塑鋼材質
臥室鋪設60X60高級聚晶奈米拋光石英磚--->50X50磁磚
浴廁牆面30X45高級拋光壁磚--->30X45高級壁磚
三樓臥室30*60高級拋光壁磚搭配馬賽克壁磚--->30*60高級壁磚
附贈一頓半水塔--->附贈一頓水塔
請問我可以要求廠商依廣告單所寫的去做嗎?
合約書第一條:廣告效力
本房屋預定買賣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視同契約之一部份。
如果廠商不肯我可以要求解約並拿回之前繳的10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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