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五、六年前出租了一間公寓,一直以來都是同一位房客
那時契約才簽一年,之後就沒有簽約了,聽說會被默定成不定期契約...
請問一下,這樣子房子會被房客霸佔嗎?
zerokiller wrote:
小弟在五、六年前出租...(恕刪)
如果雙方關係不錯,就邀請房客簽租約啊,順道去公證一下。
這篇給你參考
請教關於房子出租,要不回來的問題
zerokiller wrote:
請問若形成不定期契約...(恕刪)
看這篇
不定期租約房東風險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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