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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已轉訂金並同意出售後, 賣方可以反悔不賣嗎?

斡旋已轉訂金並同意出售後, 賣方可以反悔不賣嗎?
賣方是否需要加倍賠償買方所付的金額呢?
再尚未與代書正式簽約前, 與仲介所簽定的斡旋金契約是否仍據法律的效益
不知是否有高手能夠協助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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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給的建議, 沒想到大家討論的那麼熱絡
無意挑起大家的筆戰, 或許大家遇到的狀況都不盡相同
只是把遇到的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供參考
至於誰對誰錯就不再此討論
相信所有事情能夠圓滿落幕就好 再此也感謝大家的意見 謝謝.
2012-10-16 22:01 發佈

王小樺99 wrote:
斡旋已轉訂金並同意出...(恕刪)


加倍賠?....應該是沒有啦!除非事前有約定.....

否則就是屋主賠訂金的金額當罰金喽!不賠?就告死他們(含)仲介!

加油喽!
二樓的亂說,....這個是不需要特別約定就有的罰責
斡旋制度的存在,就是要讓當其中一方,因個人因素反悔時,需要負的違約罰則
斡旋如果只是口頭跟賣方講,除非錄音,不然真的無憑無據,在法律上要告贏,確實有難度,所以如果是透過仲介,填寫斡旋單據,所要斡旋的門牌號碼及土地坐落地點,及個人資料及斡旋的價格及所付斡旋金額

只要賣方簽名同意出售後,合約即成立,後續的簽約動作,只是把細節在詳細補齊,交由代書辦理過戶動作
但簽約前跟斡旋轉訂金的差別是...簽約都是付一成款項,當作簽約款,斡旋轉訂成訂金,是斡旋金額,可能是十萬,二十萬不等...
當轉訂金後,簽約前,任何一方反悔就是賠斡旋金的金額,例如買方付十萬當斡旋金談價格,賣方簽名同意出售後,賣方個人因素單方面反悔,就是加倍返還..加原本的十萬斡旋金,賣方需再拿出十萬,總共是二十萬賠償買方,但如果是簽約後反悔,就視簽約金額多少決定,但如果是幾十萬,告了應該有機會真的求償成功全部,但如果是幾百萬,通常法院會協調一個數字來合解...不然一般來說,如果買方已經付500萬款項了,某一方反悔就是沒收...但一般人在金額這麼大時還是需要反悔,就是本身發生了很大的事情,所以不得不反悔,所以法院會協調一個數字來達成合解

不賠?就告死他們(含)仲介!
然後這個二樓的又亂說,難道賣方反悔是仲介指使的嗎?仲介好不容易成交了,幹嘛做這種事!所以賠償,當然是由反悔的那一方,買方或賣方,關仲介什麼事


實價登錄後,還要斡旋金嗎?

如果你看了這篇,用要約書,出了價格,跟賣方談價格,同意賣了,事後反悔,賣方故意耍賴,你也沒輒,告到法院,法院可能會說,買方你又沒有損失,沒有拿錢出來,容易被以和解結束,然,你是為了買房子,告贏賣方,也許才幾萬,扣掉律師費,又要出庭,我相信你也不會想淌這混水,就不追究了!你可以找仲介跟賣方協調,但賣方就是要耍賴,仲介也拿賣方沒輒,就算透過仲介告賣方,你是當事人,你還是需要出庭...所以就會不了了之..

但是如果你付的是斡旋金,載明金額為多少,法院就容易以這個為依據要求賣方賠償斡旋金的金額,除非你付的是一百萬,甚至更高,不然應該法院都有機會告贏全部金額,但要約書就沒有載明,賣方需賠償金額為多少,較難求償你要求金額為合理,讓法院承認金額合理性

你的案例就很事實,所以我不懂不願意付斡旋金的人,他們的理由是什麼,預設自己可能會反悔,擔心斡旋金反悔後被沒收?還是擔心買到,因為只是隨便出價?

然後,如果你是身為賣方時,仲介拿來的是要約書,如果你同意出售了,建議快點簽約,因為如果買方突然反悔,你要求償真的不容易!因為買方如果要耍賴,你也拿買方沒輒,不會想賣個房子還上法院吧!這個賣不成,賣給下一個可能比跑法院快
王小樺99 wrote:
斡旋已轉訂金並同意出...(恕刪)
1.斡旋已轉訂金並同意出售後, 賣方可以反悔不賣嗎?
可以反悔不賣

2.賣方是否需要加倍賠償買方所付的金額呢?
依照斡旋契約上所載明的賠償金額賠償買方

3.再尚未與代書正式簽約前, 與仲介所簽定的斡旋金契約是否仍據法律的效益
不知是否有高手能夠協助解答, 感謝.
斡旋金契約是有法律效益的,前提是契約內容要載明清楚,相關的地籍資料都要詳細的填註,簽署賣方必須要是所有權人,不然仲介要準備代理人同意書,才可以代理所有權人簽屬斡旋契約!基本上斡旋金契約就是買賣合約的前約,只要有任何一方違反合約內容都是有罰則的!所以請注意您所簽認的契約內容



可以依3及6內容要求賠償嗎?
要求賠償的部分可以請仲介處理,只有你可以有請求賠償的權利,仲介原則上沒有權力可以去請求屋主賠償,只是仲介可以代為執行!
斡旋金是仲介收下, 但賣方是簽給信義房屋專任嗎? 如果沒簽專任,同時間好多家仲介在賣,有人成交價比你出得高,也同時收斡旋, 那你是賣方, 你賣給誰? 我想答案應該都是賣給出價高的買方吧!(前提是同時收斡旋),所以您的問題應該可以再詳細點吧!買不到房子就要告來告去的,這樣對仲介或買賣雙方都是一種困擾吧!以和為貴吧!福地福人居, 有緣就會找到有緣的房子啦!
敗家,敗家,要努力敗下去才會有家.
同時間好多家仲介在賣,有人成交價比你出得高,也同時收斡旋, 那你是賣方, 你賣給誰? 我想答案應該都是賣給出價高的買方吧!

你說的情況,就不同於po的問題,他說賣方已經同意出售,簽了斡旋書,轉成訂金了!合約已經成立,跟專任還是一般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說的情況是,同時有很多個斡旋給你,你並沒有對任何一個斡旋簽定,同意出售,所以當然可以選擇賣給最高價,不管有幾份斡旋,只要你簽名同意出售了,有更高的,還是可以賣給更高的,但前提是,請先賠錢給你先前簽定的那個斡旋金金額
ettoday wrote:
斡旋金是仲介收下, ...(恕刪)
感謝各位提供的意見,基本上我會選擇看緣份吧~
若真的不賣,就拿回斡旋金再繼續找房子吧!
住的開心的前提也是要買的開心

陳小強 wrote:
二樓的亂說,.......(恕刪)


斡旋轉訂金,訂金的金額就是要賠的罰金?那有亂講!

賣方悔約後斡旋本來就要退的,加上相同金額當罰金!這不對嘛?

賣方悔約?屋主不賠就是仲介賠,當然一起告喽!

仲介也可以參一腳,一起告屋主請求給付服務費(也就是傭金)?這不是現在的規定!

不然屋主簽斡旋單,簽爽的喔?

加倍賠?....应該是沒有啦!除非事前有約定.....

那請問這個不是你說的嗎??什麼時候變成是事前約定才要加倍返還

不賠?告死他們(含仲介)
不是也是你說的嗎?
怎麼變成是跟仲介一起告賣方?仲介沒權利告賣方,買方才有權利

JCB88 wrote :

陳小強 wrote:
二樓的亂說,.......(恕刪)





斡旋轉訂金,訂金的金額就是要賠的罰金?那有亂講!

賣方悔約後斡旋本來就要退的,加上相同金額當罰金!這不對嘛?

賣方悔約?屋主不賠就是仲介賠,當然一起告喽!

仲介也可以參一腳,一起告屋主請求給付服務費(也就是傭金)?這不是現在的規定!

不然屋主簽斡旋單,簽爽的喔?

...(恕刪)



王小樺99 wrote:
感謝各位提供的意見,...(恕刪)

你的狀況我遇過,我比你還誇張的是,都已經在簽約的過程反悔,連契約都快寫好,
只差雙方蓋印章而已,賣方突然反悔,就沒賣了,斡旋金是在你簽契約時才會轉成定今
你都還沒簽契約,賣方也就還沒收到訂金,如果訂金收了那就不依樣了,
換個方向想吧,那間房子與你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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