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張公文
大意是叫我去申請設立"房屋稅籍"
經過我打好幾通電話詢問過之後...得出一個結論
其中跟那些白癡的對話我就不再贅述
1.先去地政所申請 "建物第一次測量"
檢附的資料可能會要(1.竣工圖 2.使用執照)
2.測量結果出爐後, 用建物測量成果去申請 建物保存登記(就是房屋登記),最後會發給"所有權狀"
參考( http://ntlao.kcg.gov.tw/downloads/building.pdf)
3.最後再去設立 "房屋稅籍"
檢附的資料可能會要(1.竣工圖 2.使用執照)
ps.竣工圖有好幾張...
其實第一點,那個 建物測量 成果
是房屋稅籍要計算稅額的"根據資料"
根據法規 , 不辦理房屋登記(所有權狀) 是沒關係,因為你沒有要抵押借款,沒有其他用途
不辦也沒關係.沒有強迫.
但是不管怎麼樣. "建物測量" 是一定要辦的.
結論
市政府你有時遇到一些死腦筋的公務人員,作事情會本末倒置
像這一個就很奇怪,只會發公文叫我去辦稅籍設立,但是要怎麼搞,也要講清楚吧
不是叫我人去了那邊要申請,才跟我說要先去申請"建物測量".
總之,公文寫的不清不楚!然後附一張空白的申請表,也沒範例...是要怎麼寫??
然後裡面辦事情的流程也很奇怪
ex:
竣工圖跟使用執照在建管處那邊都有, 但是你去申請就是一定要再附紙本資料
我就覺得納悶,你跟建管處確認不就好了嗎,資料都在你們行政單位手中
還要民眾提供,這不是很奇怪嗎,應該是有要"變更" 才請民眾提供資料才對啊.
建物測量 這件事我也有點納悶
因為要發出"使用執照" ,就必須勘驗房屋,測量都在那時候就完成了
為何還要再一次 "建物第一次測量"
實在是很奇怪,而且申請這個測量還要 4000元!!就會覺得政府在搶錢!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