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住三用地可以設立公司嗎?

住在一個住三用地的建案社區

可是我明明記得 住三用地是指: 3樓以上純住宅,3樓以下才可以當商業用途


但是我們社區的物業公司卻說:因為是新北市所以有放寬標準認定。

所以以新北市的標準是可以設立公司的。

為什麼一個國家有兩個標準,這是真的嗎?
2012-09-23 23: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用地

childk ΘςΘ wrote:
住在一個住三用地的建...(恕刪)


北市是臨路8米以上,樓層數1/2以下!新北應該更寬吧?

很多<8M巷也是充滿公司.

也得看你要開的行業, 有些可, 有些NO.

JCB88 wrote:
北市是臨路8米以上,...(恕刪)
忍忍忍
住宅區路寬八米以上的話
1/3以下樓層可以登記公司

不過前兩年開始登記跟審核就分開了
經濟部只要有房屋使用同意書就可以登記了
而且不審分區跟用地,只要你肯開發票繳稅就好了(政府窮阿)

像之前師大夜市就是這樣
明明六米巷不能做飲食店,你要開店還是給你登記
有人檢舉再說
所以登記沒問題,到時候住戶檢舉還是有可能要換地方

得分後衛 wrote:
住宅區路寬八米以上的...(恕刪)


我這邊路寬是有 8米

但是他們是在 7F 以上開公司

還有的是在開工作室............專漏洞

妳知道的,這樣子一來電梯來往的更頻繁了

childk ΘςΘ wrote:
我這邊路寬是有 8米...(恕刪)


小弟記錯了!是1/3樓層以下才對!

現在登記跟使用是分開的!沒辦法政府欠錢嘛....

如果使用有造成損鄰?基本是可以告發的....看是那種?

如果只是電梯等使用頻繁?有的大樓管委會,會針對有營登的住戶加收管理費...

跟管委會反應一下!酌收增加的公共成本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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