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關於繼承土地以及拋棄繼承的問題

主題想了很久,實在想不出合適的主題。如果跟內容差太多,還請見諒。

問題是這樣的....
我住在花蓮縣鳳林鎮的祖父大約30年前往生了,原本住的房子現在是我爸爸的名下…
祖母則是在19年前往生。

去年底父親的戶籍地址(台北)收到了地政事務所的公文,表示祖父名下還有塊地(一條水溝,地目寫"水")
因為那塊地隔壁的人對土地劃分有疑慮,所以申請鑑界。

在那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有那塊地的存在,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通知,
原戶籍地址也都沒收到過任何有關的信件…
鑑界的部分就先跳過,因為鑑定結果根本不重要,那塊地其實也沒有價值。
重點是,此時我們才知道,原來過世30年的祖父名下居然還有不動產…

原本我們的想法是不去理這件事,但是最近看到那則八坪地被要求支付大筆遺產稅的新聞之後,
家人開始有點擔心,想要徹底的解決這件事…

因為時間已經超過30年,似乎是不能申請拋棄繼承?
可不可以直接捐(送)給政府?
要查是否還有欠稅的話要去哪裡查? 一定要回花蓮當地查詢嗎?
需要準備怎樣的證件嗎?

還請大家提供點經驗、建議。

題外話,另外找到了古老的鳳林鎮農會破舊存摺.. 裡面還有存款(上面日期標昭和)
拿去農會說要領錢應該會挺有趣的。




2012-09-21 15: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土地

wollof wrote:
主題想了很久,實在想...(恕刪)


我有個疑問

為何你不問一下地政事務所呢?
1打電話去花蓮地政事務所問就可以知道 2如果有追繳稅金會比鑑界速度快 國稅局不會忘了你 3來了積極面對 不要三不一沒有最後倒楣的還是你 4對城市的人來說沒有價值的地不代表鄉下人也認同沒價值 所以搞清楚後就可以處理了


我老家在富源也是一樣鳥問題 但重點是沒有賣不掉的地只有賣不掉的價格 ....
以前老人家都很會藏資料,到老了又可能有失智癡呆的問題
導致後輩往往搞不清楚遺產到底有多少,最後莫名繼承背債的比比皆是



我家裡最近也有類似狀況
突然收到一份公文,說去年某人的土地被徵收,徵收補償金提存在公庫
打電話去縣政府地權科問,才知道地主是我外公的外公 (比我大六代)
因為當事人已經過世(廢話),所以發公文給繼承人去繼承那筆補償金
六代人開枝散葉的結果就是總共2百多萬的徵收補償金給1百多個繼承人均分,1人分到1萬多

如果這筆突然出現的遺產是負債呢?還好也是1百多個繼承人均分.....


wollof wrote:
要查是否還有欠稅的話要去哪裡查? 一定要回花蓮當地查詢嗎?


戶政、地政、稅務的資料都是全國連線,在你所在當地就能查詢,不用刻意回花蓮

欠國家的稅金有催收期限(映像中是15年),超過的部分就自動歸零
新聞的那個案例,是國稅局在15年期限之內就開始催討程序,沒拖過15年期限,
本金+滯納金+罰款,總額才會那麼多

一般民事債務催討期限也是15年,超過15年不催討就等於放棄權利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今天下午有打電話到地政
他主要是在說如何辦理繼承……
光是聽他說就很麻煩,還要找現在住在國外的親戚。

下週會去國稅局問問看。
無論後續是要辦理繼承或是怎麼處理,這一關無論如何似乎還是得跑一次。

雖說那種地並不需要繳稅(土地稅之類的)
不過人都往生三十年了,政府地政機關這段期間也都沒有任何通知。
說起來也挺誇張的,今天要不是鄰居的地主申請測量鑑界
天知道還要拖到啥時候。

自家人對於土地的狀況完完全全的沒有概念,
只"聽說"應該是條水溝。 等稅金的部分確認清楚之後
再找個時間去旅遊順便實地看看吧,再來決定要怎麼處理。

老爸老媽原本的想法是乾脆捐出去…

話說,剛剛終於找到50年前的土地權狀(原本以為已經不見了)
上面寫著 零公頃零零七六
這樣表示0.0076公頃 = 22.9坪?


wollof wrote:
不過人都往生三十年了,政府地政機關這段期間也都沒有任何通知。


遺產必須家屬自己掌握,或是自己主動去查

因為跨單位的資料不一定是連線的

戶政.警政.稅捐這類業務屬性"主動+頻繁異動"的單位才有直接連線

地政是偏向"被動"的單位,有事才辦、沒事不理,有時候一筆土地可能幾十年都沒有異動
所以地政不可能閒到沒事主動去查地主屋主(不動產所有權人)是否還活著

wollof wrote:
剛剛終於找到50年前的土地權狀(原本以為已經不見了)


50年前....那時候可還沒有電腦化作業

除非有人拿著權狀到地政辦事,否則地政真的是連地主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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