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成屋(3房1車)是談妥坪價後,得出:總價=坪數X單價+車位價。
房屋土地各半的合約書金額寫法大致皆為總價多少(包含車位多少),
如今總價不變車位價變少(約減30%)的情況,代銷解釋會計做帳需要。
請問哪位大大瞭解到底建商葫蘆裡賣什麼膏藥!
個人有兩種不同心境解讀:
1. 換算坪價來看房屋瞬間增值。
2. 堅持不能砍的車位價被耍了。
建商有變更後對建商有比較好,買家一定有一個地方變的比較不好,只是買家變得不好的地方在不在乎,但是既然無法得知哪裡變不好,索性就不要變。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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