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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商談都更,該如何維護權益

最近住家附近都更案還蠻多的,被圍起來房子越來越多

我家也開始有人上門在談了

其實這幾年一直有人來談,只是這次有設辦公室,還第一次找大家開會


我們這帶的房子,大都是只有地上權房子(無期限),獨戶透天平房

我們這條巷子的地租低得離譜,地主以前想漲地組還開過協調會

結果是沒有漲成

前陣子建商開過一次會,對象是我們這條巷子的住戶 (其他巷子分次開會)

土地400坪以上,要蓋20層以上,這幾天聽鄰居說要蓋30層

我家對面是捷運的工作通道做成小公園還有機車格 (好像有容積獎勵)

上次居民開的條件是,舊屋使用坪數換主建物坪數,也就是不含公設要跟目前坪數相當

建築師抄了大家的坪數說回去算成本


這幾天開始單獨找我們談,說上次的開的條件,他們無法接受

然後開始說哪裡某戶法律敗訴,就是很熟悉讓你信心動搖的手法

因為,以前也有人談改建,類似的說法我已經聽過了

萬一土地真的被建商買走了,但開的條件談不攏,

我們不想參加都更(他們說會用都更方式改建)

雖然有人說過地上權無敵,但真的無敵嗎? (除了同意比率門檻外)


另外,有些新說法,我不太懂,想了解一下

就是地主賣地,需通知地上權所有人

就是我們有相同條件的優先購地權

據他們建築師的說法,他們買土地400多坪,1坪70萬

我們如果要買,也必須買400多坪,是真的如此嗎? (地上權約20坪)


還有,如果有土地跟它們合建,大概1坪換4-5坪吧

因為目前開的換屋條件實在不優,讓我想如果可以是不是可以找人投資買土地

買20坪土地*70萬=1400萬,附近10年以上大樓也有40萬以上行情

這樣換100坪新房子也有4000-5000萬價值吧

會不會想的太美好
2012-09-14 9: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權益
連那種有土地又有屋殼的都更都不太容易了.
你這種只有空殼沒有土地的想都更..... 機會可說幾乎=0!


jenwen wrote:
最近住家附近都更案還...(恕刪)
忍忍忍

louissvs wrote:
連那種有土地又有屋殼...(恕刪)


補充一下

土地是同一個家族的

建商似乎跟地主談好了,錢好像有信託了

現在跟地上權在談
01上懂得大多是皮毛,不懂裝懂一大堆,
地上權又是比較冷門的項目,
建議和鄰居一起出錢找專家幫你們精算比較好,
別靠01上蒙古大夫(可能連稱蒙古大夫都沒資格)隔空把脈,來決定你們總共上億的財產。

就算在這板碰到專家,
你把你家所以數據資料給他,他也很熱心幫你解答,
你也得到了答案,
但你要怎麼說服鄰居相信這個的答案,
而不會懷疑建商給你好處,串通騙鄰居?
立場不同,看法也會不同,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想有最大的利益
現在的都市更新如果走權利變換的話
就要用地主,地上權人跟建商所貢獻的比例去分配
地主貢獻土地,看附近土地成交行情就可以知道市價
建商貢獻拆除費用,重建費用,搬遷補償費,租金補貼跟管理費用,都是現金所以很好算
我不知道你是建物所有權人還是地上權人,我當你是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好了
建物所有權人貢獻建物,用造價依照耐用年限每年遞減
假設造價一坪15萬,鋼筋混凝土耐用年限50年
如果你已經住了30年,建物價值15萬 X (1-2%X30)=6萬
你的建物一坪剩下六萬的價值,20坪的房子只有120萬的價值
地主貢獻土地20坪X70萬=1400萬(但如果附近新房40萬的話,照理講土地最少可以賣到100萬以上,有可能是因為處理不了地上權人,
所以導致地主必須便宜賣地)

如果一坪土地可以讓地主分配到4~5坪,表示一坪土地建商可能蓋到7~8坪
20坪土地 X 7(一坪蓋七坪) X 15萬(每坪造價) =2100萬

建商貢獻2100萬營造成本
地主貢獻1400萬的土地(我認為有低估土地價值)
你貢獻120萬的建物
請問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地上權人的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如果是一次要賣400坪,請問你有兩億八千萬去買嗎??
就算你有兩億八千萬買下來,請問你的鄰居因為分不到他滿意的坪數不想都更,你怎麼辦??
到時候就輪到你每個月收低的離譜的地租,然後繼續望地興嘆
而且依照你想分配的房子,室內20坪加上公設大概就30坪,一坪40萬市價就1200萬
120萬萬殘值的房子想換1200萬有土地的新房子,是想的太美了一點
樓上解釋得很詳細...只有地上權的都更是很沒有條件的(房子根本不值錢, 當初買的也比別人便宜, 因為沒有土地)..你能做的只有反對...才有機會維持現狀...一旦都更是不可能分回原來小的, 有房子有土地的都不見得能分回原來大小了...
地上"權",不是只有看"房子"這麼單純。

當買一間地上權的房子時,難道只有買房子本身嗎?
如果是,那應該每一間房子都是便宜到不行才對啊。

如果都更地上權只看房子本身價值,
那分到的新房子一定非常小,那有哪個地上權住戶會答應?
住戶不會答應,建商怎麼可能會有興趣去談?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編印98 年12 月30 日 網路找就有 公家說的...


十八、更新單元內只有房子沒有土地的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權利價值該如何處理?
(一) 步驟一: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實施者擬定權利變換計畫前,自行協議處理。
(二) 步驟二:若前項協議不成,由實施者估定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土地權利價值,但實務上通常由實施者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


怎麼算...好複雜..要找估價師...
  (1)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權利價值評估
  步驟一:先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31、32條或第47條評估合法建物使用土地之收
益價格(但不含期末處分價值),再以該收益價格扣除建物殘餘價值所得結
果。
  步驟二:將步驟一所得結果除以各該土地合併前土地價格所得之比率。
  步驟三:將該比率乘以合併後土地價格,作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權利價值。


(2)地上權權利價值評估
 步驟一:先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31、32條或第47條並同時需考量第116條評
估地上權價格。
  步驟二:將地上權價格除以各該土地合併前土地價格所得之比率。
  步驟三:將該比率乘以合併後土地價格,作為地上權人權利價值。



依權利變換看起來不會只有房屋價值...但是會比有土地的少多少還是要詳算...


我用京站來當例子好了
買京站的人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沒有建物所有權
只有剩餘年數的使用權,50年後土地所有權人收回建物
也就是說你買京站一坪35萬,其實只是把接下來四十幾年的租金一次付給建物所有權人
然後再當二房東把房子租給一般承租方

現在房子很新,裝潢也很新
所以16坪套房,成交價560萬,可以租到兩萬二,投報率4.7%看起來好像還不錯
可是如果四十年後呢??
四十年的房子只剩下十年的使用權,能賣多少??
假設四十年後16坪可以租1.5萬/月
1.5 X 12 X 10 =180萬
接下來的十年你可以收租金180萬,但你認為你可以賣到180萬嗎??
錯,因為買方會算我要把租金折現回來,再加上一點獲利,最多只能賣到100萬(一坪6.25萬)
這就是地上權

~~~~~~~~~~~~~~~~~~~~~~~~~~~~~~~~~~~~~~~~~~~~~~~~~~~~~~~~~~~~

地上權一般都有期限,也應該要登記
所以樓主可以把土地跟建物謄本調出來,看他項權利有沒有登記無限期地上權
或是有沒有跟地主的無限期地上權合約
如果真的如樓主所說有無限期地上權,那恭喜你
你可以要求你要的,然後跟地主撐著,看誰命長或讓步

但這個地主比跟仲介簽專任約的屋主還笨
土地給別人用,然後每個月收低的離譜的租金
想要漲租金還被打槍,想要回來還要看地上權人的心情
都更想要按照估價師計算的地上權價值去分配還不行
難怪談都更的房子常常失火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段五小段178地號等5筆(羅斯福路市有眷舍及毗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被強拆那戶只有建築物所有權,沒有土地所有權,

這應該是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之強制拆除的第一個成功案例,

而且住戶是有意願都更,只是價錢談不攏,

人也搬走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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