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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委託與專委你們如何看呢!?


其實賣房的時候~大家應該多少都有遇到過這種問題...


說專委..被綁死,我真的很認同...

說專委..仲介會賣得比較積極,這個我一半認同...

說專委..會比較保障買賣雙方,這個騙人不懂的...


拿591上面的賣房廣告來說,除非你那種住在深山的房子..要不然我想不透房子怎麼可能會賣不掉
賣不掉不就都價錢的問題...對呀,有人就是喜歡慢慢賣等等之類,有點離題...


但回歸上面 專委是有必要的嗎?? 1家專委託vs5家一般委託 甚至你要託10家也可以...

效率&速度&曝光度不是就有差!? 況且自己也能賣阿...專委自己賣出還要付仲介費 不是很&#X@$



所以專委的好處是...有人可以分享嗎
2012-09-06 15: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專委
如果是空屋,房子內還有一些昂貴的東西(骨董、高級音響之類的),建議專任約,
不然東西不見,你就不知道該找誰。
說真的, 沒任何好處, 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好處 !!!
THE666 wrote:
如果是空屋,房子內還...(恕刪)


感謝分享!

不過像之前大樓那種有設管理員的~我都直接交託給總幹事 有仲介要看就找他去借KEY
順便登記 這樣也知道哪個時段是誰進出看屋~但無管理室的我就沒遇過得經驗了

其實你分享的也不無道理,雖然小東西是還好~但真有狀況...確實會比較麻煩
基本上室內大部分應該都是留大型家具家電 比較多吧~仲介真要敢偷搬走 我也很佩服!

要不然KEY託給鄰居OR其中1個信任的仲介....!? 或者請隔壁的守望相助..?


這狀況..應該有解的,我覺得專委還不是很用的上 有人還能分享嗎!!

換機換很大...
THE666 wrote:
如果是空屋,房子內還...(恕刪)

何以見得簽了專任約,東西不見就一定是該名房仲? 這甚麼道理? 還是要看證據及事實而定吧。

不想進進出出看屋人口複雜,那一般約只簽一家也可以不是嗎?
專委的好處:
1.施壓給屋主,你不降價我就慢慢賣
2.抬轎專用,專委件開高,拉抬其他案件
3.賺業績,每月專委件數店內是有規定的,月終了業績未達,先簽再說,不見得要專心賣。


喔忘了說~~

這是對仲介來說的好處,對屋主來說的好處,暫時我還想不到


jim_raynor wrote:
專委的好處:1.施壓...(恕刪)


完全認同
被專任的搞過一次
賣一個月解不掉
然後一直壓你價錢

我從來沒想到過看起來老實的女生會這樣做

THE666 wrote:
如果是空屋,房子內還有一些昂貴的東西(骨董、高級音響之類的),建議專任約,
不然東西不見,你就不知道該找誰。


所以說簽一般約我們要建立起"管理仲介"這一步,一般約屋主要費點心思,

透過優良的大門門禁以及手機,可以很簡單的做到。

1.鑰匙不要給仲介,給管理員保管。

2.仲介要帶看,請跟屋主約時間,屋主打電話給管理員說幾點某某公司的仲介某某某會來帶看,除此之外沒跟你約的都不准放行。

如此一來,幾年幾月哪一家仲介是誰都透過電話有記錄,屋主就可以追到是誰弄壞屋況。

不過通常這樣的手續之後,仲介就不太敢亂弄了。



THE666 wrote:
如果是空屋,房子內還有一些昂貴的東西(骨董、高級音響之類的),建議專任約,不然東西不見,你就不知道該找誰。...(恕刪)

不同意此說法
不論任何狀況都不可簽專任約
朋友有簽專任約,
結果不但被壓低於市價一百五十萬
(用相同價錢絕對買不回來同社區同格局)
房仲還逼著賣,言詞恐嚇簡訊威脅
狂寄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文件最後還告上法院
硬是要把房子"搶"到手,
最後請出政府官員
房仲才如極餓之犬鬆口到嘴之肥肉,善罷甘休不敢繼續咬
專任約(專簽)絕對不能簽
簽完房子所有權就變成房仲的了!!!
百害而無一利.

CHOID wrote:
其實賣房的時候~大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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