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些議員這麼憤怒呢?
「極力反對新規定的市議員陳明澤直指「應」以折繳代金,已違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之一條「得」的精神,他質疑都發局為何要訂出違反母法、不利城市發展的新規定?陳明澤還說,如果業者迫於現實接受,結果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而墊高成本將全數反映在消費者身上。
民進黨團總召洪平朗怒斥,都發局長盧維屏是阻礙城市發展一塊大石頭,應該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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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6 01:11 中國時報 【李義、張啟芳/高雄報導】
高雄市都發局修正「審查容積移轉申請案件許可要點」,訂出「可移入容積之五成應以折繳代金方式移入容積」規定,消息傳出引起建築業界譁然,議員也痛斥都發局已成為高雄市發展的絆腳石。都發局長盧維屏說,這這項政策是依中央規定,各界有不同意見予以尊重。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與建築師公會昨天討論,如何因應這項新措施。同業公會總幹事林佩樺反映同業心聲說,新規定以市價五成代金繳納,等於是業者花錢購入移入容積後,還要再以購基地的市價再繳十五%代金,成本倍增。
林佩樺說,容積移轉精神是要創造政府、業者、土地被徵收地主的三贏局面,新訂規定將導致業界放慢投資腳步,甚至捨容積移轉辦法,結果是三方皆輸。
極力反對新規定的市議員陳明澤直指「應」以折繳代金,已違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之一條「得」的精神,他質疑都發局為何要訂出違反母法、不利城市發展的新規定?陳明澤還說,如果業者迫於現實接受,結果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而墊高成本將全數反映在消費者身上。
民進黨團總召洪平朗怒斥,都發局長盧維屏是阻礙城市發展一塊大石頭,應該搬開。
盧維屏強調,這項政策是依中央規定,高雄縣市還沒合併前,高雄市已經實施,現在是把高雄縣納入,何況台灣北部已經實施,高雄不是首例,但既然社會有意見,市府予以尊重。
先了解容積的定義:
如果有一塊基地要蓋房子,地坪乘以N倍就是可蓋樓層面積,簡稱容積率。
再來容積轉移:
但是蓋房子一定有臨街地或裡地之分,臨街地大多會空出一塊來當出入口,
裡地也需要道路(車道或人行道)來供人車行走,那這些容積不就浪費了嗎?
所以有了容積轉移這個東西,它可以把空地的容積轉移到要蓋的房子上面,
增加房子的建坪。
一般增加房子容積率有兩個辦法(我印象中):
一個捐獻基地部分土地給國家當成道路或出入口,就可獲得容積轉移。
另一個是捐款,至於捐多少錢可獲得多少容積,小弟不清楚...

而這一篇文章粗略看起來(小弟不是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有些真的看不懂),
應該是提高容積轉移的捐款數目,
也代表建商所得利潤減少,或要提高售價才能賺取跟之前相同的利潤。
簡言之:擋到人家財路囉!
順流 wrote:
所以又要上演"報復性上漲"的戲碼了嗎?
目前國內景氣很糟,就算報復性上漲應該也沒有台灣人會買單。
不過學生租屋族群的房租已經上漲了,不多、一個月只有上漲三百多塊,理應還可接受。
學生租屋費用上漲。
比較擔心就如這種的「溫水煮青蛙」,漲不多,讓你不知道要不要繼續租,
為了這三百元還要花時間再找另一間、又要合適的,到不如繼續租。
慢慢的,物價上漲與利率調高都會反映在租屋費用裡面,只不過上漲不多而已...。
------9月7號額外補充一則有趣新聞
受訪大學生明顯感受到租屋壓力,75%的外租大學生感覺到房租調漲了。
但是房仲業卻打槍了此說法,說:
「過去在大學城附近購屋置產當包租公有利可圖,大學城套房租金投資報酬率相對較高,
有時可達7~8%,但是房仲業者表示,近幾年隨著少子化、學校招生不足或是大學城附近的新建案增多、
供給量增加,相關租金投資報酬率有下滑趨勢。
房仲業者指出,想在大學城當包租公,要注意如果在開學前未將房子租出去,
等於未來學期中的幾個月要想再將房子租出去機率相當低,
大學城學生套房租金投資報酬率並不如想像中高。」
房仲惡意嘴臉實錄
就我個人感覺來看,房東不買仲介的帳(因實價登錄關係,包租公明顯不透過房仲出租房屋),
房仲急了,所以趕快出面強調租金下滑趨勢與「限期出租」來吸引租貸業務。
到底誰對誰錯,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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