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覺得錢比較重要,還是幫助人比較重要嚕!如果錢夠用,其實做點善心幫助這位媽媽其實也是好事!如果你有回國,倒可以商量一間房間不租給她,讓你使用!平常就是鎖起來,回國方便自住一陣子。雙方建立良好關係也是不錯嚕!有良心的,會感恩的,或許你有回國,她也能煮個飯與你共享,至少有回家的感覺!基本上還是要你自己的心態,感覺她是否能讓你安心吧!
不是沒有同情心,一個人好好的淪落到由13000元一直降到8000元的房租,如真的租不起恐怕到後來會....,依租約來說已經是她違約在先,如果你同意她一直的更改租約總有一天吃虧的就是房東,好自為之。租房子本來就是要選好房客來幫你顧好房子 ,訂租約就是對房東保障,如有損毀或不按租約履行就是違約,除非你對這位房客有(特殊因數)願意承擔。
glay730719 wrote:看你覺得錢比較重要,...(恕刪) 原本想說租她8000元,就是在她搬來時聽她訴說為何離婚的原因覺得她的處境讓人心疼,但想到自己還有滿多的房貸......所以猶豫啦如果剩不到多少房貸,是一定會租她,當做善事的房子裝修時打掉一個房間,現在就只剩一個房間,所以不可能去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