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租給營造廠登記公司,然後還跟對方去法院公證是正常的嗎?如果他們公司出問題會不會連累到我們啊?事情是這樣的,最近我爸有個朋友要借我們家的地址去登記公司,但事實上他們的公司並不會設在我家,只是假裝我們是房東,然後把房子租給他們開公司,如果只是單純房東與房客的關係,為什麼還要去法院公證呢?因為房子是登記在我媽名下,所以他們明天就要帶我媽去法院公證了,麻煩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回答,謝謝
去法院公證就是要報稅的,我們當房東的最清楚了他是要以你們租給他們使用的地方為公司地址所以租金要加唷,不然你們會吃虧的營業用和自用的稅率是差很多的,你們那裡如果有公司登記使用的話那政府就會收你們營業用的稅率,而且以後房屋要買賣的時候為了要節稅也很麻煩我建議你要跟你父母說明這個情況,你父母這個朋友不是好人,要你們免費幫他的忙光這個小地方就佔你們便宜不老實了,還交他這個朋友以後你們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