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房子出租的法律問題

把房子租給營造廠登記公司,然後還跟對方去法院公證是正常的嗎?如果他們公司出問題會不會連累到我們啊?
事情是這樣的,最近我爸有個朋友要借我們家的地址去登記公司,但事實上他們的公司並不會設在我家,只是假裝我們是房東,然後把房子租給他們開公司,如果只是單純房東與房客的關係,為什麼還要去法院公證呢?因為房子是登記在我媽名下,所以他們明天就要帶我媽去法院公證了,麻煩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回答,謝謝
2012-08-12 23: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法律問題
去法院公證就是要報稅的,我們當房東的最清楚了
他是要以你們租給他們使用的地方為公司地址
所以租金要加唷,不然你們會吃虧的

營業用和自用的稅率是差很多的,你們那裡如果有公司登記使用的話那政府就會收你們營業用的稅率,而且以後房屋要買賣的時候為了要節稅也很麻煩

我建議你要跟你父母說明這個情況,你父母這個朋友不是好人,要你們免費幫他的忙光這個小地方就佔你們便宜不老實了,還交他這個朋友以後你們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虧呢

cazando wrote:
去法院公證就是要報稅...(恕刪)


原來是要報稅用的,我知道了,我會跟我父母說的,明年房屋稅和土地稅多出來的部份再去跟他們收,謝謝你
還有如果有租金收入,那所得稅也會增加
就算免費出租, 政府也是會按照他自己的標準來跟你算租金收入的.....

kaochiyu wrote:
還有如果有租金收入,...(恕刪)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