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跟仲介買了房子,當初在跟代書簽約時!有簽熱水器是屬於我買方的,現在賣方把熱水器拔走,還把其中一間房間的門給撞個稀巴爛,還留了一堆玻璃,廚具下方整個用"矽利康"黏著!大約是像圖片中下方底部整排都黏起來,這到底是什麼情形阿!我都快暈到了,該怎麼辦??麻煩各位大大幫幫我
carina2009 wrote:還沒交屋,但是明天要...(恕刪) 如果這就是尾款了當然可以要求銀行先不要撥款清償也一定要通知仲介要求屋主復原只是如果屋主說那本來就是這樣的你簽約時也同意現況交屋了你還真難舉証說那是簽約後才發生的事如果不是很大的問題如果是我,我就自已花錢處理掉因為上千萬都在花了不差那一點點的錢至少換個新的也不差(其實我也不喜歡用別人裝潢的房子)
請仲介處理有必要 請發存證信 要求處理(用途在於告知你知道熱水器不見了,請賣方裝回)一般來說仲介會出面處理的有疑慮就不要點交現況交屋不是護身符如果門原本是好的,交屋是壞的那就不符合現況的原則(現況是指簽約時的屋況)
carina2009 wrote:7月跟仲介買了房子,...(恕刪) 是踢腳板黏起來還是櫉櫃黏起來?踢腳板黏起來很正常,櫉櫃黏起來就故意要整你,都要交屋了就一切看合約,合約白紙黑字有寫的才算數,有勾現況交屋的話,就先矮了一截,如果有問題,可以延後交屋,叫銀行先暫停撥款,等講好後再撥款,如果熱水器有寫,但沒附在屋子,一般來說就是折價,不太可能因為這些原因而不交屋,快交屋了,一些小錢就不要計較,未來要花的錢才多著,趕快把屋子拿到手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