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被冒用設立護膚店

昨兒個收到稅捐處寄來的公文,
說我目前住的地方的門牌在今年4月設有美膚工作室,
但這房子我去年5月買的,去年12月設為自用住宅,

查了一下設立的工作室的商業登記和稅籍登記,
只有稅籍登記有資料,
除了地址是我家外,
負責人,統編,名稱全是陌生人的,

辦理稅籍登記不是要附租賃合約和稅單,
真不解為何對方輕易的就可以把我家拿去做登記了.

打去稅捐處他們只是叫我自行舉證或復查,
稅務員在公司登記或設立後應該要實地訪查吧,
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美膚工作室從天上來,
我還要自行證明這不是我開的,
每天都要上班還要請假去稅捐處,
喵的咧.
2012-07-11 8:47 發佈
直接跟管區說請他撤銷,要寄公文通知你
以前我家樓下有個賣水果的阿桑它是擺在馬路上
稅捐處就把稅單都寄到我家轉給阿桑
賣了10幾年後沒賣了,但是竟然有稅單寄到我家說我們要繳稅
理由是前面有人賣水果,靠~是賣水果的阿桑賺錢,又不是我家擺攤
我有先詢問家人有沒簽過任何單子或公文,我爸說沒有
我打電話去跟稅捐處說,他說上面是我家的地址我們就要繳稅
聽後大怒,有沒搞錯~我的稅金養這種米蟲,笑死人了
我就說那麻煩一下找一下有我家人簽名的公文
稅務員說沒有,當初登記就是這個地址~
我說隨便人說地址改我家就可以把稅金算到我們頭上
麻煩把我家所有的稅單地址都改成台中市長官舍地址
以後你要收稅就跟市長收,不然改你家地址也可以,
反正你稅務員說稅單寄到哪就是誰要繳
後來稅捐處就默默的這張稅單撤銷~真是太扯了~

我記得稅捐處管區都要去看有沒有營業
你跟他說如果他不撤銷的話,你要去檢舉政風處
是不是他有收受好處,也要去監察院陳情他瀆職
我們管區以前一陣子都會去看到底有沒有營業
反正叫它一定要來撤銷的公文,你也不用去做任何事
憑甚麼公僕做錯事,繳稅的民眾要倒楣幫他做事
問他公文要多久來,超過時間你就去行政院的院長信箱訴願吧



plusinone wrote:
昨兒個收到稅捐處寄來...(恕刪)


建議大大
找媒體爆料一下
相信會省去您很多奔波的時間

和稅捐處,國稅局通電話後,
稅捐處和國稅局的都說確實都有派人實地訪查,
但是.......

稅捐處說地址是國稅局給的,
國稅局說設立登記時申請人的確有附租賃合約與稅單,

雖然很不可置信,
但還是留了電話"麻煩"國稅局的承辦小姐去調出辦登記時的附件.

1小時後國稅局來電,
小聲的說:他把4樓寫成10樓,應該是聽錯了.

國稅局實地訪查時只在1樓問警衛"4(10)樓是不是開了護膚店"
警衛也兩光的說是.
然後捐稅處也偷賴只問警衛沒有上來看.

在一連串的偷懶和巧合下,
就醫了.

國稅局的小姐知道自己抄錄錯了不斷道歉,
稅捐處的也承認自己便宜行事,

既然他們很快的處理也認錯了,
我也不想追究了.
這也算圓滿的結局,
雖然我從來不知道我家斜對面居然有護膚店=.=


也難怪我google完全找不到自用住宅被冒用設位公司的文章,
原來台灣在這點做的算是不錯的,
除非公務員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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