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地籍謄本中的建物總面積有包含附屬建物嗎?

最近找到一個透天中古屋,有去調了一下地籍謄本,
不過看不太懂,不知道大大可以幫忙看一下,替小弟解惑一下,
建物是四樓半,謄本上面註明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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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民國XX年X月X日
建物門牌:XXXXXXXXXXX
建物座落地號:XXXXXX
主要用途:集合住宅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土造
層數:004 總面積:200平方公尺
層次:一層 層次面積:48 平方公尺
二層 45 平方公尺
三層 45 平方公尺
四層 45 平方公尺
屋頂突出物 12 平方公尺
建築完成日期:民國XX年X月X日
附屬建物用途:陽台 面積:20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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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總面積200平方公尺內是否包含附屬建物(陽台20平方公尺)的面積?
還是總面積址的就是主建物面積,不包含陽台的20平方公尺?
一般仲介案件指的建坪應該是主建物+附屬建物,
在這個CASE上面就是200+20=220平方公尺(66.55坪)
是這樣嗎?
還是說建坪就是200平方公尺,其中20平方公尺是附屬建物,
主建物就是180平方公尺?

還有一個問題,我找不到所謂的地坪,那應該是標注再哪一項?
其實裡面很多東西都看不懂...不過就在慢慢問了.
2012-07-02 11:58 發佈
建物謄本上所載的"總面積"是不包含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的,所以你要把"總面積"加"附屬建物"加
"共有部分"才是此建物所有面積。
地坪------>請詳閱該建物座落"地號"的土地謄本,便知。
了解了....另外有個問題,是不是無法從地籍謄本裡判斷房屋是否為第一手?

我在地籍謄本裡有看到在建物所有權部,

有看到登記原因是去年底,登記原因是塗銷信託,

塗銷信託指的是?這建物是2009年建造的,

屋主說他們是新屋買入至今,

那意思是說塗銷信託跟買賣是無關的?

還是屋主有保留??
登記原因:-------->是指你當初如何取得這間房屋的原因,例如:王小明父親往生,王小明繼承房屋,所以登記原因就會寫:繼承。像你現在買的房子登記原因就會是:買賣。簡單一點說就是這間房地如何登記,登記原因又為何,就會如何表示。

回答你的問題:
1.塗消信託:
簡單一點說就是屋主因為某種原因信託給第三人,嗣後再次取回房地所有權,
所以登記原因:塗銷信託(如想要了解"信託",請自行搜尋)。
2.是否為第一手
"建物標示部"中有一欄名稱為"建物完成日期",比對"建物所有權部"中有一欄"登記日期"
是否接近,如此一來約能看出是否為第一手。

"是否為第一手"我覺得不是很重要,你會因為不是"第一手"而不買這一間房屋嗎?


我覺得你只需要"搞清楚"你買的房子是多少坪,車位多少坪,公設比是多少,總價是多少,換算成一坪
是多少,房屋你喜不喜歡,房屋是否會漏水,房屋價錢你能不能接受大原則即可。至於產權問題請"代書"
處理就可以了。
買房屋認真說要注意的東西除上述說的,還有房屋座落方位、採光情形、附近有無險惡設施(例:加油站、高架橋..等)、是否為凶宅(請善用"谷歌")、是否為法拍屋、是否近學區、附近生活機能如何...等。

買房是人生大事畢竟是好幾佰萬、好幾仟萬的買賣,慎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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