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 共同持有 權狀疑問?

請問一下..
我家人與親戚 共同持有長輩遺留下的一間透天
我有申請過 土地與建物謄本 確定是有1/4的產權
這樣應該是 共同持有無誤吧?
那這樣的話,是否是每個所有權人都會有一張土地、房屋權狀?
還是只有核發一張?但我們可以額外再申請?

順便請教
以共同持有的話,是可以單獨將產權出售而不必經其他人同意
(雖然不見得能夠售出)那申請將房屋拍賣之後 再按持分比例
分配這是只有公同持有 才行?

先謝謝大家
2012-06-28 13: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土地 疑問
每個人手上都會有2張所有權狀,一張土地,一張建物,權利範圍1/4。

正常來說,要賣的話要4位所有人出席蓋章送出印鑑證明才能過戶,無法由其中一人執行。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是阿,所以有四張房屋權狀,四張土地權狀
分別在四個人手裡

你要賣的話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
但是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意思就是說你如果要賣一千萬
必須跟其他共有人說已經跟人講好要賣一千萬了,如果你們沒有要買,我就賣給這個人了
當共有人表示要買的話,之前要跟你買的就沒辦法買了
拍賣也是一樣,你的持份被拍賣之後,其他共有人可以按照拍定價有優先購買權
師大路的燈籠滷味就是這樣!!

cobrawu wrote:
正常來說,要賣的話要4位所有人出席蓋章送出印鑑證明才能過戶,無法由其中一人執行。


分別共有人,處分其分別所有持分權利範圍,無需其他共有人同意.
要處分全部才要全部人同意,或依土地法34-1程序辦理.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分別共有人,處分其分別所有持分權利範圍,無需其他共有人同意.
要處分全部才要全部人同意,或依土地法34-1程序辦理....(恕刪)

收到,不過一般而言,一間房子只買部分權利的人通常比較少,而且開出的價格應該不會粉漂亮,
除非持分一部分的屋主粉缺現金周轉,否則不建議。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cobrawu wrote:
收到,不過一般而言,...(恕刪)


對阿,價錢會不漂亮
因為使用收益都要所有人同意
如果要自己用的話,還要付租金給其他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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