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用贈與方式贈與一塊甲建 無地上物
面積 168平方公尺
公告土地現值 6600元
當期申報地價 1200元/099/01
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1000元/086/06
用財政部土地增值稅試算
您的土地前次移轉年月為 :101年6月
土地持有年限:20年以下
■ 您的自用住宅用地應納稅額為→ NT$90,720.00元
自用住宅用地應徵稅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 × 10%
907,200元 × 10% = NT$90,720.00元
■ 您的一般用地應納稅額為→ NT$302,400.00元
感謝各位大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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