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算法!拜託很急用!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奢侈稅達人

問題如下:

小弟本身是高雄人無結婚,去年1月在台南買了一間15年的透天我就把戶籍簽進去了,因為某些原因

我又回到高雄,所以我打算現在又把台南房子賣掉,請問這樣有奢侈稅嗎?我只有這間房子喔。

之後父母住的地方剛好鄰居要賣房子,價格合理打算買下去。

但是我可能會在一年以內又搬去台北所以說高雄這間房子如果我現在買。之後不到一年在賣掉有奢侈稅嗎??

2012-06-18 20: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奢侈稅算法
既然單身且已設籍自住,那就不會被課奢侈稅了!

可以翻一下奢侈稅條文的免徵條件,或是直接問國稅局最保險。

99009911 wrote: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恕刪)
直接問國稅局最保險+1
99009911 wrote: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恕刪)
今天也有人問,貼法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
符合: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那依法就沒有什麼爭議,不屬於奢侈稅的課徵範圍
這個我問過財政部,原則上只有一戶且為自用住宅非供出租或營業使用,1或2年內賣出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但~因為交易頻繁,國稅局會列為查稅重點。
96-桃山、喀拉業山 97-玉山主峰 98-石門山、合歡主峰、奇萊南峰、南華山 99-伊澤山、大霸尖山、小霸尖山、加利山 100-合歡東、北、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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