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自用換屋的貸款方式?
目前狀況:
房屋市價880萬(當時買680萬, 自備360)
貸款尚餘220萬
手邊現金約100萬 (如果再把舊屋賣掉 可以多+580萬現金)
今若想要換屋大家會怎麼作呢?
1. 將舊屋再拿去轉增貸的金額 +手邊的現金 = 新屋的自備款
等新屋落成 再賣掉舊屋 償還所有貸款
2. 將舊屋再拿去轉增貸的金額 +手邊的現金 = 新屋的自備款
舊屋出租 欠款本利和的部分用房屋出租的租金 若不足則自己再補貼上
3. 將舊屋先賣掉 +手邊的現金 =新屋的自備款
等新屋若成期間 找短期出租先租一兩個月
不曉得這些方法的差異性 利弊得失在哪呢??
但如果上述規定只是傳言, 建議樓主先辦舊屋增貸, 以七成計算的話, 可以貸出396萬左右(880*0.7-220), 拿來當1000萬左右的新屋頭期款應該相當足夠了, 以上愚見, 供樓主參考, 不負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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