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若公告金額市值於220*2=440萬元內需要贈與稅嗎?)不用!但是公告現值如果超過440萬就要分次贈予例如101年12月贈予一半102年1月再贈予一半(問題2.此舉需要繳交奢侈稅嗎?)女兒名下只有這一間不動產可以馬上賣出沒有奢侈稅要確定完全過戶過來但是女兒如果有結婚.先生名下有不動產就要等2年因為夫妻是共產的其他的給樓下補充
小弟也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板上的專家,小弟目前名下沒有房子,上個月在中壢買了一間房(非雙北管制區),目前已交屋且登記為自用住宅,不過因為先前買的是3房,老婆大人嫌3房太小,想要換4房,請問如果我再買一間四房,然後把3房賣掉會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小弟有問過代書,代書說如果第一間房子在第二間房子買進交屋後一年內賣掉,然後第二間房子再登記為自用住宅就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請問是真的嗎??
我在說明詳細一點只要名下只有一間不動產又把戶籍遷入裡面就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但是夫妻是共產的如果你老婆名下有不動產你心買一間想要脫手換4房就是要等2年但是要小心父母沒有偷偷過戶一間房子給你喔我們公司有遇過父母信託給未滿7歲女兒一間房子女兒後來滿7歲父母因為搬家把信託解除又把房子賣掉卻收到國稅局補繳稅金的問題要很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