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公告
101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於101年7月16日至101年8月24日開放受理申請
不過可以請大大解惑幾個問題
Q1.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 前2年零利率
今年4月剛好在桃園買了總價450萬的房子..自備款250..剩下貸款200萬20年(利率1.86%)
而5月已開始繳房貸,那政府的200萬以多出我現在貸款的金額
因已經繳一期了所以現在房貸剩199萬多..到開始申請我也繳了3~4期去了
那這樣如果有過,要怎麼算??
Q2.目前跟未來老婆預計是10月結婚,不過為了前2年零利率,我們可以先公證結婚(婚宴還是一樣10月宴客)..
所以這樣應該符合新婚購屋吧??
Q3.100年提到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日前2年內購屋且已辦理貸款
目前我是與父母同住戶籍在土城,女方戶籍在板橋..雙方父母都名下都有房子..
所以我必須和我老婆須先把戶籍遷到桃園然後公證結婚..
這樣是否就符合上述所提到的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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