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在隔年將五樓蓋起來由我住在五樓
(當時並無不法,且在75年以前)
十幾年前家母因意外過世
由於事出臨時所以根本無法由她本人處理遺產問題
只好由家中年紀最大的大哥代為處理
他將房屋所有權劃分為我與姊姊共同持有
家母過世還不到一年她便用盡各種方法逼我搬出去
像是....冬天洗澡洗到一半就把瓦斯關起來
(瓦斯開關在四樓)
甚至還想把門口用鏈條鎖住
在門口大喊大叫叫我去死
最後我只好投降搬出去
現在問題來了
去年年中的時候在沒通知的情況下跑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我
說是想拿房子去貸款....
貸到的錢會分我~~重點她說一句話~~我多多少少拿給你一些,(可能不會很多)
我當然不答應
如果說你拿到錢之後不繳貸款~~~我不就要替你擦屁股
後來這件事就這樣不見
直到也是去年10月初
她又以房屋跟地價稅開始找麻煩
說是我從來都沒繳這些費用
(當然阿~~~這10幾年來是誰住在那哩,當然是住在那裏的人要繳)
最後我是跑去問了律師才想到一條使用者付費方法壓住她
跟她要求這十幾年來的房租
不過只要房屋是兩人共同持有~~這問題一定還會發生
在此請教比較懂得板友
有沒有什麼辦法單方面把房屋出售之類的
(有問過銀行的朋友,可以用房屋所有權等問題來請法院申請拍賣,不過拿到的錢可能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