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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當主委時有沒有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如果有.可以檢舉他背信
2.施工完成的那幾個住戶,用什麼法可以逼迫她們拆除?
如果"並未通過可裝鋁窗的決議"..那已完工的住戶還是違反規約規定.按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就好..主管機關可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所以你們也不用去拆..在罰款前.他們就會自己拆了
另做法上.可由各委員連署(人數越多越好).向住戶說明"並未通過可裝鋁窗的決議"..讓所有住戶知悉..若還有住戶聽信誤言而裝鋁窗.未來恐會有遭拆除疑慮(換言之就是已經跟你講了.有善盡告知義務.若還是要硬裝.以後被拆除是你家的事情).這公告最好可以拍照起來作證明.
1999或是各縣市建管單位的電子郵件信箱
都可以
貴社區的管委會與委員們的自我管理能力
依我看來非常不錯--不會被"個人"為所欲為
要不然也不會逼著"前"主委開一個臨時會
並通過一個明擺著跟這位"前"主委的訴求
不符的禁止加鋁窗的議案
社區管理本來就是很難 像違建這類的事情
即使是不合理也是有少數人感覺受惠而不顧整體利益
甚至有少數委員藉機擔任主要委員來公然支持
我覺得如果對一些社區管理像公告類覺得不妥
可以利用管委會住戶列席以臨時動議要求討論
不管是用廢止或是停止效力等方式來處理
另外某人擅立社區規約沒有的職位也可用
同樣的方式來處理
有沒有甚麼罰則??
前面已經有人說了
若有貪汙或是圖利等問題就用背信等等的方式
樓主是希望把這位"前"主委關起來嗎?
才算是罰則嗎?
我想這位"前主委"辭了主委應該也知道自己闖了禍
也搞到許多人(住戶與社區委員)對這位"主委"的不滿
我想請幾位嘴巴大的住戶多加宣傳"事實"應該也夠
這位"前主委"嗆的 要如何因應
樓主您自己考量吧
但似乎好像很難吧
我自己也在大學兼職賺些鐘點費作為零用錢
哈哈 大學教授的底 算了吧
以前也在大公司上班也見過上市上櫃公司的總/董字輩
SO WHAT 唉 有些只能說有些真的是運氣好
自己倘若沒有把柄就不用怕對付這些人
當然應付這些人是需要一些口才
加上一些臨機應變的能力
並多吸收社區管理與營建等相關知識
對社區事務抱持多貢獻少收穫的想法就可以
管理委員基本上就是"委員"的正式名稱罷了
這幾天我們社區才剛剛把改選的新委員名單
報到政府的建管單位來備查(主委當然還是我這個苦主)
下一任委員的名單與職稱我有看了一下
像我們社區一般設主委 監委兼副主委 財務委員
其他人就叫管理委員(除非社區小只有主委一人)
其實"主委"的職位與角色還是最重要的
另外只要確定每次開會的委員中正直的能佔上風就可以了
三姑六婆的角色除了婆婆媽媽以外
房屋仲介這些人也是很好可利用的工具
社區鄰近的美容院/小吃攤/雜貨店都可好好的利用
數字周刊基本上也有大小眼 社區鄰里糾紛這類問題
我認為新聞性不見得大 要數字周刊花資源來處理
不一定能成功 要多花些功夫找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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