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量興建國宅即可。先用國有土地興建,規定僅可與政府買賣,然後只要算建築物費用。如果你住10年想換屋,由政府以比例跟你購回,再轉賣他人。亦可用都更的方式,由人民提供土地,政府幫忙重新興建,除原有住戶可自由買賣,其他多餘戶亦列入國宅管理。
goethe0214 wrote:那麼誰住台北市,誰住...(恕刪) 可以分紅五類和黑五類,貧窮、沒錢沒勢、受薪階級的通常是紅方;有錢、地主、企業主、老闆等就是黑方,紅方可以住高級地段;黑方就去發配邊疆,反正又不用通勤,住哪都一樣。
這當然不是單純的房地產問題了。不過你可以試想,如果一個月只是3千就有舒適的房子住,那就算月薪24000的受薪階級如果沒有買房的壓力,能消費的金額肯定大量增加,這樣金錢的流動性就不會只落入少數人的手裡。如果政府能把觀光規劃好,年輕人就不一定要往城市跑,其他自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