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6269&type_code=01
預告修正「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內容
就算修正後, 仲介費還是太高.
尤其$2000W以下的物件仍占成交比例的大多數, 還是維持6%不變.
還有豪宅的成交流程應該和低價套房差不多, 那有必要收4%嗎?
應該改為不論價格高低, 仲介費一律1屋$10W台幣!

大家連署多多寫信給政府.

內政部地政司email

joeexyz wrote:
流程也許差不多但是千...(恕刪)
ragexyz wrote:
如果賣一輛車汽車業務...(恕刪)
jim_raynor wrote:
一天洗碗超過16小時的洗碗工也很操勞啊!他們的報酬如何?
一天工作超過16小時的二線電子廠員工,沒年終沒分紅。
jim_raynor wrote:
同工同酬,很合理嘛~~~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笑話,你先搞清楚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