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課稅真正的影響我以個人的認知舉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我在某個區域10年前購入5年的中古屋,當時購屋成本為1000萬,又假設今年開始實價課稅,而當前我們社區中古屋市場賣價已經到達2000萬左右,政府宣佈若是無法提出證明者將以現今行情價值2000萬元來課本社區房屋稅,今年我沒打算賣房或還沒把房子賣出,那麼申報時我應該申報多少錢呢? 我一定想盡辦法找下列幾種證明來證明我當時買價為1000萬:
1)當初的房屋契約
2)當時頭期款支付證明
3)當初貸款額度
4)當時銀行機構鑑價證明
5)當時稅捐機關契稅相關證明
而實際以目前社區中古屋市場而言,我也不是first mover,所以當初比我買更便宜的人也會比照我的辦法提出證明;當然在我之後買的人(只要低於2000萬的買價)也會提出證明,來做同樣的事情,整體申報過程完成後,本社區現有屋主的取得成本常態分布圖(鐘型圖)就會形成,這個圖中有少部分的人會買得特別貴或便宜,但大多數的人都是在中間區段,而將來買房的人會以哪個價值作為購屋的index? 這時候屋主賣屋只剩下賺多賺少的問題,屋主當然還是可以開得高高的,只是大家會覺得這個屋主黑心,所以傾向不買他釋出的物件,反之,趨近於index的價格,往往會是比較受到買方青睞的物件囉~
另外再思考一個問題,目前在市面上賣中古屋的物件數量,究竟佔整體持有房屋屋主比例的多少呢? 很明顯的這樣比起來,大部分的屋主都不是在賣房子的,也就是說目前的市場機制是由少部分的房屋成交數量在決定整個房屋價格,也無怪乎可以這樣越炒越高;但是當實價課稅真的施行的時候,請問還能決定價格的機制會是這樣的模式嗎? 我想最少消費者會去查一下上述的index吧!
實價課稅真的很難查出實價且窒礙難行嗎? 說真的這樣的方法用下去後,什麼理由都是藉口吧!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姑且不論公平正義.....(恕刪)
不論公平正義得話,這個稅也不用依照這個方式來徵收了吧? 租稅跟財金政策在經濟學中的定義本來就是政府操作經濟發展的方式,要不然為何政府為了扶植產業要每年租稅補助這麼多台灣產業呢? 所以只要是好的稅,大家都該支持!
10年前中古屋1000萬
15年前新成屋500萬
17年前買預售400萬
15年後的今天中古屋2000萬
假設上列確為當時實際買賣價格
對每一個時間點而言也都是當時的"實價"
以買賣契約或銀行貸款作為申報實價的依據時
最後出來的價格分布圖幾乎沒有參考價值
依各時間點從400萬到2000萬都有
對於之後要買房的人而言
是要怪17年前買400萬然後現在賣1999萬的人太黑心
還是要額樂10前買1000萬現在賣1999萬的人太好心!?
又回頭
17年前買400萬真的會申報400萬!?
其實我不太相信
一是轉手後"實價課稅"會嚇死人
二是自家房產能有2000萬價值我為什麼要自砍
所以我猜結果大概是大家報到實報前後最近成交的最高價
甚至浮報
不過大致了解你"價格透明化"的重點
但這要等實登開始實際買賣2-3年後房屋買賣累積到一個量時
數據才具參考價值 但也不全然
因為這2-3年內房價仍有可能因應時局波動
到最後 應該還是參考近期幾個月買賣案件價格
但我不知道一個100戶(假設)的社區半年內會有幾次交易
而每次交易物件的條件又不同
交易太頻繁也很奇怪 太少時間久價格又會失真
所以到底會發生甚麼事 也只能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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