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買一間房..但要交屋時才發現屋頂整個隆起(澎管<=台語)...要求賣方維修..
當初有發現一小區塊漏水..有對此抱怨及合約載明買方維修..但並未明定多少金額維修(總結就是我們自己處理)...問題來了
1.仲介說原屋主也不知道屋頂變成這樣.....
2.仲介說協調屋主付錢維修,但前提是當初針對那一小區塊漏水部分,屋主有折價一些錢(假設總價800萬,他折給我們3萬,現在要我們吐3萬出來),現在要我們把那一些錢吐出來付修理費(這個是仲介認為的錢,合約並未載明這些錢,也未載明因為漏水買方自修..所以總價有打折)...
仲介未告知,卻事後要求我們必須負擔維修費用..合理嗎..
請問各位大大..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各位大人的答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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