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一仟萬的房子,仲介買賣方收6%,可收60萬,
請問現在的年青人要工作多少年,才有機會年薪60萬以上?
買方想買低、賣方想賣高,充滿價格沖突的買賣方,仲介如何能避免道德危機,收取買賣方仲介費,
如同律師般,有可能同時幫兩造雙方提供法律服務嗎?(拿律師來與仲介比較,嗯,不好意思了)
目前房價的亂象,房仲的貢獻良多,
就拿我兩年多前遇到的經驗,
我才買了房子,
馬上就有仲介找上門說有另一組客戶指定你的房子,
可以讓你馬上賺一筆,
但仲介費不可減…
相信有相當多的人被仲介聳恿買賣房子,
而房價因交易成本被仲介一直一直墊高,
到底是誰賺到房子的價差?
再說一個朋友的實例,
七、八年前,
在東區巷子裡買一間3800萬的店面,
兩年後以4500萬賣出,
後來這店面又兩度易手,
分別是5400萬及6600萬,
各位鄉民,
才短短幾年,
房子漲了2800萬,
仲介費在買賣間共收了多少?
(3800萬+4500萬+5400萬+6600萬) * 0.06 = 1218萬。
結果出資的人,承擔絕大多數的風險,卻賺到了什麼?
而房仲,
就靠聳恿人買賣房子,
不在乎誰買到了高價,
反正仲介費到手就好。
我現在要賣房,但我不找仲介,希望各位鄉民也能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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