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合約已簽約~~但建商要求重新簽約....請大大們幫忙確認是否合理~

各位大大們目前親戚首購買預售屋(已簽約)

遇到建商說她們設計目前更二審要求親戚重新簽約並要求支付"約定專用區域"的價錢.

目前已詢問消保官及土地代書人員, 也還再等待她們的回應.

這邊也希望各位大大們幫忙確認此要求是否合理??

關於約定專用區域合約內容如下:

約定專用:本社區大樓一樓A2 and A3戶約定專用部分如附件五, 依法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所有甲方同意約定由一樓A2 and A3戶區分所有權人專用及維護管理.

約定區域 如圖檔"紅色圈選" 又下處
預售屋合約已簽約~~但建商要求重新簽約....請大大們幫忙確認是否合理~

這邊也有看到另外一條合約:

倘因法令變更或限制無法依原規劃、設計面積建造、登記時, 甲方同意乙方得依政府法令變更後法規規定方是變更規劃設計及產權登記

但是目前僅得到建商人員口頭告知, 並無任何文件指出

法令變更或限制無法依原規劃、設計面積建造、登記時

再此感謝各位大大們看完此篇文章~~~!!!
2012-05-14 11: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合約
不懂耶??

不能辦理產權登記
就不是妳的財產
幹嘛付錢??

jjhi wrote:
不懂耶??不能辦理產...(恕刪)


因為建商說~不同的承辦人員審核的....所以認定驗算坪數..

要求親戚要將此約定區域變為她們實際使用坪數, 所以才要再多增加Money給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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