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賣房出現糾紛

發生原因是因為我之前住的房屋是公寓
感覺空間不夠,所以把他賣出
對方參觀過4次,所有該有的屋況缺點也明確告知
如水路之前有破損改成明管
(當然小缺點就不說了,沒人這麼閒吧)

交屋時對方也沒有異議的交出尾款
(除了扣下二萬元,因為我水電來不及結清)
事後卻來電告知,說我的房子有兩處壁癌
外牆在下雨時窗戶會有些微水分跑入屋內造成漏水
因此要重做防水工程,並將水路重做
這部分要我負責出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2012-05-08 20: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糾紛

旋風 wrote:
對方參觀過4次,所有該有的屋況缺點也明確告知


不知在合約上有沒有寫明?

cindy_y wrote:
不知在合約上有沒有寫...(恕刪)

寫明水路暢通,電路完整
並未要求改善壁癌
當時交屋有一一測試給買方看

更何況
交屋當時若有疑義
大可延遲交屋,或是拒不交屋即可
交由第三方公證人明斷
現在房屋已經交出
怎有疑義出現??

旋風 wrote:
寫明水路暢通,電路完...(恕刪)


賣方要對房子負瑕疵擔保責任

有些瑕疵交屋沒有發現,交屋後才發現,這也是很正常的

重點還是屋子的漏水及壁癌的情形有無註明在房屋現況表中

如果是口頭交待,是否有證人

如果都沒有,那....就就算上了法院,輸面也很大

旋風 wrote:
發生原因是因為我之前...(恕刪)



要看此處屋之瑕疵有無註明在合約上!
若已白紙黑字註明買方也簽字同意那才可免責


september02705 wrote:
賣方要對房子負瑕疵擔...(恕刪)

交屋時已看清楚
而且看屋次數很多
屋況也不是漏水
而是外牆靠近窗戶邊有些微滲入室內
買家是位很吹毛求疵的人

更何況買賣當時都已表明
而且比附近同一型公寓價格略低
就是已表明你如果接受價格可以買賣
合約上也寫明
保障水路暢,電源無問題才交屋

對方連車位的消防管路滴水都找我
真是敗給他了
(這部分屬管委會權責)
法律仍偏袒無房的.

hazeT wrote:
沒有特註寫明在契約上...(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旋風 wrote:
發生原因是因為我之前...(恕刪)


有經由仲介嗎?
有些仲介有提供漏水保固

旋風 wrote:
交屋時對方也沒有異議的交出尾款
(除了扣下二萬元,因為我水電來不及結清)
事後卻來電告知,說我的房子有兩處壁癌
外牆在下雨時窗戶會有些微水分跑入屋內造成漏水
因此要重做防水工程,並將水路重做
這部分要我負責出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上沒有打勾或註記有這些缺點,
那就表示這個房子是寫無漏水、無壁癌,
那你的房屋現況說明書就是有問題囉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