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不只能美化環境更能拯救人命.新大樓的消防跟逃生路線不是什麼"祖產""古厝"可以比的.這話題又會回到文林苑王家都更案上.其實這擺明了就是要錢.真的不要錢可以像其他原本被劃入但又被排除在外的住戶一樣照程序走.而不是說要嚇退建商所以開價5億.那建商給你5億的話現在還有那麼多鳥事嗎?也就不會有所謂的"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原來居住正義是用錢可以買到的(不要再跟我說王家不要錢請自己去GOOGLE)...我記得以前政府強制徵收強拆民宅也沒有所謂的違憲問題.啊是會鬧的就有糖吃嗎?當然建商也是靠著懂法玩法.但你不能說我不懂法所以我就能被法律排除在外.那懂法律的就該死嗎?你知道開車隨便開霧燈會被罰嗎?你知道台北市垃圾桶是專給行人用的嗎?說不知道就不會被罰嗎?沒辦法喔因為我們是個由法律所組成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