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遇到這樣的一個問題………
兩年多前同事買了間預售屋,
但是新屋完工後不論是空間與施工品質都與購買時設想有落差,
而且交屋後好像又被鄰棟說社區公設有占用到他們的土地,
詳情我不是非常清楚反正搞到有點複雜………
所以這間房他不太想要了
但是他名下已有一間小套房所以有奢侈稅無法立即出售,
現在他猶豫要先出租補貼房貸,
承擔房客對新房使用上的耗損風險,
還是咬著牙自己付房貸空著等兩年後再賣??
但是可能這兩年就會過的緊一些。
想請問版上各位
如果是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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